福音释义:「护慰者圣神」

复活期第六主日福音(甲年)和释义。

福音(若14:15-21)

那时候,耶稣对门徒说:「如果你们爱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我也要求父,他必会赐给你们另一位护慰者,使他永远与你们同在。他是世界所不能领受的真理之神,因为世界看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为他与你们同在,并在你们内。

我决不留下你们做孤儿;我要回到你们这里来。不久以后,世界就再看不见我,你们却要看见我,因为我生活,你们也要生活。到那一天,你们便知道我在我父内,你们在我内,我也在你们内。接受我的命令而遵守的,便是爱我的人;谁爱我,我父也必爱他,我也要爱他,并将我自己显示给他。」

释义

上述的说话给我们引进了耶稣在最后晚餐时向门徒们敞开自己的心扉的亲密气氛中。

祂以一些明确和要求严格的说话开始:「如果你们爱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天主的命令不是反复无常,只是为了任意地表达祂自己的权威而发出的。相反,它显示出一个慈父的父爱,教导祂的孩子们通往幸福的真正道路。但这并不意味着遵守天主的命令是不需要付出努力的。圣教宗若望保禄二世说:「在新的复杂的伦理问题的争辩中,似乎好像基督宗教伦理本身要求太高,难以了解,几乎不可能实践。这是错误的,因为基督宗教伦理在于福音的单纯,跟随基督,完全信赖祂,让祂的恩宠来变化,让祂的仁慈来更新自己,这些都在与祂的教会共融中恩赐给我们。……在圣神的领导下,每一个人,连不太有学问的人,尤其那会保持『忠贞不二的心』者(咏86:11),能够明白基督宗教的伦理的实质。在另一方面,这项福音的单纯,并不免除在真实情况中的复杂,但它可以引入更深的暸解事实,因为跟随基督会慢慢看出基督宗教伦理的真正特质,同时会赐给实践所需的活力。……谁爱基督,就遵守祂的诫命。」[1]

耶稣很清楚人遵守祂的诫命所需要付出的努力,但是祂向我们保证,我们可以依赖一个无价之宝的帮助:「我也要求父,祂必会赐给你们另一位护慰者,使祂永远与你们同在。」(若14:16)希腊原文parakletós(这里翻译为护慰者)的意思是指一个被他人要求提供帮助的人:一个安慰者、捍卫者或代议者;一个被邀请来与我们一起同行,来陪伴我们,给我们指出前路的障碍,保卫我们,期间又温柔地对我们说话,安慰我们,提供建议给我们,鼓励我们……「护慰者」是一个忠实而不能离弃的伴侣。

耶稣自己将会永远地站在我们身边,作为我们的「护慰者」,正如祂向门徒们承诺的:「我必不留下你们为孤儿;我要回到你们这里来。」(若14:18)。但祂也向门徒们应许祂的天父会差遣「另一位护慰者,使祂永远与你们同在」(若14:16):即是真理之神,天主圣神。正如教宗本笃十六世所说的:「第一个护慰者其实就是道成肉身的圣子。祂来为人类抵挡antonomasia,即是撒旦的控诉。当基督完成了祂的使命,回归到圣父身边的时后,祂派遣圣神作为保卫者和安慰者,永永远远地与信友们在一起,居住在他们里面。因此,通过圣子和圣神的中介,圣父和门徒们之间就建立了一个亲密的相互关系了。……然而,这一切都取决于基督在起初时就明确地指出了的一个条件:『如果你们爱我』(若14:15),而祂又在结尾时重复说一次:『接受我的命令而遵守的,便是爱我的人;谁爱我,我父也必爱他,我也要爱他,并将我自己显示给他。』(若14:21)。」[2]

教宗方济各说:「通过默想耶稣的这些话,我们以信德的感觉认识到,我们是天主的子民,通过圣神,偕同耶稣,与天父共融在一起。……今天,上主呼召我们要慷慨地回应福音对爱的呼唤,将天主置于我们生活的中心,和致力于为我们的兄弟姐妹,尤其是那些最需要我们支持和安慰的兄弟姐妹服务。」[3]

[1] 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真理的光辉》通谕,119

[2] 教宗本笃十六世,2008年4月27日的讲道

[3] 教宗方济各,2017年5月21日圣母喜乐经前的谈话

Francisco Va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