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學著去發現天主,否則將永無遇到祂。』(聖施禮華《與施禮華蒙席會談》113)
「婚姻的創立者是天主自己。」一男一女的親密婚姻行為是神聖的;它的制訂是按照造物者天主所訂立的聖律,而不繫乎人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