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業團在教會法進程中的簡史

教會法典教授Ernest Caparros在主業團成為屬人監督團25周年之際,發行了其簡短著作《聖施禮華的法治精神》的新版以茲紀念。

為慶祝主業團被立為屬人監督團的25周年紀念,加拿大出版社Wilson and Lafleur發行了新版的《聖施禮華的法治精神》。此書簡明扼要地概述主業團在教會法典中的發展過程:在聖施禮華的努力和指引下,達致其最終架構:聖十字架及主業監督團。

本書共65頁,當中描述了昔日聖施禮華如何竭力在教會法典中為主業團尋找合適的法律地位。同時也詳述了主業團在1941、1943、1947和1950年所獲得的教會批准。直到1982年,即聖施禮華逝世後七年,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立主業團為屬人監督團,主業團終於獲得一個完全合乎其特質的教會法定地位。

書中細述屬人監督團的若干基本特色,並解釋為何監督團的架構為主業團最為合適。

作者Ernest Caparros是渥太華大學榮休教授,亦是羅馬聖十字宗座大學教會法學院的客座教授。本書可從Midwest Theological Forum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