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課題:基督的苦難和十字架聖死

基督接受了死亡,是為了補贖我們的罪過、為了使我們脫離罪過、和為了把我們從罪過所帶來的奴役中贖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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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序言

人的受造其實是有著一個超性的歸向,就是與天主的結合。可是罪過卻深深地擾亂了這個秩序:人再看不到世界其實是一件充滿著美善的化工,反而使它變成好壞無凌兩可的。人把自己的希望寄託於一些受造物的身上,為自己定下一些錯謬的、世俗化的目標。

耶穌基督降生到世上的目的,正是為了重新確立天主原來的計劃,以及帶領世界走向與天主結合這個真正的歸宿。為此,身為人類真正的元首的耶穌 [1] 取了完全的人性,即那因為罪過而遭到破壞了的人性,使人性成為祂也有著的,並且以聖子的身分把它奉獻給天父。這樣,耶穌重新恢復了人的一切關係和境況的真正意義,就是人對天主父的依靠。

這個基督降生世上的意義和目的,有賴祂一生的言行,和祂生活中的每一件奧跡(而這些奧跡都是祂把所有的光榮都歸於天父的方法)而達成的。在祂一生中所發生的每一件軼事,祂一生的每一個階段,都有著一個明確的作用、一個救贖的目標。[2]

1.2 十字架這個奧跡的意義

十字架奧跡的真正目標是除免世罪(參閱若1:29)。倘若我們要與天父結合,十字架的奧跡絕對是必須的。如上所述,這個合就是天主的計劃的最終目標(參閱羅828 - 30)。

耶穌除免世罪所採取的方法,就是祂自己承擔起罪過,並且以那存於祂的聖心內的公義來消滅它。[3] 十字架這個奧跡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a) 祂自己承擔了我們的罪過。首先,我們可以從各本福音就有關衪的苦難和聖死的記載中看見這一點。因為這個苦難和聖死是發生在取了人性的天主之子身上,而不是發生在一個縱使是有著非常的聖德的人的身上,所以它有著覆蓋一切的、使整個人類都能獲益的價值和功效。我們在福音裡讀到把耶穌交付給罪人之手的是天父(參閱瑪26:45),又讀到是祂自己甘願落在惡黨的殘酷處置中。正如依撒以亞先知在關於「受苦的僕人」的有力的描述中所說的[4] :「他受虐待,仍然謙遜忍受,總不開口,如同被牽去待宰的羔羊;又像母羊在剪毛的人前不出 聲,他也同樣不開口。」(依53:7)

基督猶如一隻沒有瑕疵的羔羊一樣,甘願接受了不義的罪人加於祂的身上的、肉體的和心靈上的苦難,並且藉此而肩負了人類所有的、一件一件冒犯了天主的罪過。人的每一個過失實在就是基督的聖死的緣由。因此我們可以說:耶穌在哥耳哥達上「承擔」了我們的罪過(參閱伯前2:24)。

b) 基督以自我犠牲來消滅罪過。祂不但承擔了我們的罪過,而且也毀滅了我們的罪過。罪過的被消滅,是由於祂以公義的聖子之身,和對天主聖父的孝愛去接受了苦難;同時祂亦有著一個無罪者的公義,縱使罪人都不堪當衪的愛而祂仍然熱愛罪人;使祂為我們爭取罪過的赦免的就是祂的愛(參閱路22:42及23:34)。祂以自身代替了我們,為了使我們獲得罪赦而給聖父獻上了祂的苦難和聖死:「因祂受了創傷,我們便得了痊癒」(依53:5)。

所以,十字架的效果就是除免世罪。我們可以藉著領受聖事(特別是告解修和聖事)去分嚐這個效果。當我們死後,如果我們在世上時對天主忠信,我們也可以永遠地得到它。十字架讓所有人都可以躱避罪惡,並且使人把基督的苦難和聖死與自己成聖的道路合而為一。

2. 十字架彰顯著天主在耶穌基督身上的仁慈和公義

天主選擇了以十字架來救贖世界,不是因為祂喜歡痛楚和受苦。祂只會喜歡美善、喜歡行善。祂完全自願地選擇了要創造一切受造物。但是祂只是由於人犯了罪才選擇了十字架的。十字架的存在,只是因為罪過的存在。而天主的愛也是存在的。所以,十字架是天主的愛的效果,是人犯罪的結果。

天主決定派遣了祂的聖子降生成人,以犠牲自己的性命來救贖人類。這一件事給我們顯示出許多關於天主的一些道理,尤其是十字架所顯示的、天主的慈悲和公義:

a) 天主的慈悲。聖經屢次提及聖父把自己的聖子交付於罪人的手中(參閱瑪26:54)。祂不會吝嗇自己的兒子。由於天主聖三的緊密合一的關係,派遣了聖子的天主父其實永遠都也是在聖子之內的。所以,在耶穌甘願為我們犧牲自己的性命這個決定的背後,也有著聖父為了我們而交出自己所鍾愛的聖子給惡人這一決定。後者是在整個救恩史中前所未有的、最能顯示出天主聖父的慈悲、和祂對人類的慈愛的最大明證。

b) 十字架也給我們彰顯出天主的公義。這不是指天主的公義是人類必須為自己的罪過而受罰,而是指天主再次把我們導向正軌,朝著真理和美善前進,以及使我們重新獲得因罪過而損毁了的各種恩賜。這一切都有賴於基督對祂的天主聖父的忠信、服從和愛;祂對我們(即是祂的弟兄姊妹們)的慷慨、仁愛和寛恕;以及祂在受難時所顯示和保持的真誠、公義和無罪。這一切使我們不會因犯了罪而當受地獄烈火之苦,反而讓我們面向聖德和公義打開自己的心靈,因為祂為了我們而犧牲了自己。天主藉著公義,即基督的公義,來把我們從罪惡中解放出來。

由於基督的犧牲,也藉著祂的救贖大能,我們才可以在任何順境逆境中都以天主的兒女的身分去行事。

3. 讓基督的十字架出現的是罪人

從起初,按照祂對自己的使命的進度和祂的人性理性的成長,耶穌逐漸清楚到自己的命運:自己正在一步一步地走向十字架。而祂卻甘心和完全地接受它。祂來是為了要實行聖父的旨意,以至極盡(參閱若19:28 -30)。祂也因此而致使自己「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谷10:45)。

當耶穌在履行聖父交託了給祂的使命時,祂遭到以色列的宗教權貴們的反對。他們都視祂為一個偽冒者。「一些以色列的首長控告耶穌觸犯了梅瑟法律,反對耶路撒冷的聖殿,尤其違反了對唯一天主的信仰,因為祂自稱是天主子。為此,他們把祂交給比拉多,為定祂死罪。 」(天主教教理簡編,113)

那些把耶穌釘死的人所犯的罪過,就是他們背棄了基督,也即是背棄了真理。事實上,每一個罪都是背棄耶穌、和背棄祂從天主那裡帶來給我們的真理。因此,每一個罪都構成耶穌的苦難的因由。「耶穌的苦難和死亡,不能毫無辨別地歸咎於當時生活的全體猶太人,或在時空上後來的其他猶太人。每個罪人,亦即所有的人,確實是使救主受苦受難的兇手和刑具,尤其當人身為基督徒仍繼續再次失足犯罪或沉迷於惡習時,更是罪大惡極。」(天主教教理簡編,117)

4. 祭獻與救贖

耶穌基督接受了死亡(參閱羅4:25),是為了補贖我們的罪過、為了使我們脫離罪過、和為了把我們從罪過所帶來的奴役中贖回來。聖經告訴我們,基督的苦難和聖死是(一)一個源於盟約的祭獻;(二)一個賠償的祭獻;(三)一個補贖罪過的祭獻;(四)一個拯救和解放人類的行為。

a) 耶穌以在十字架上給天主獻出自己的生命來諦造了一個新約,就是說,一個先知們包括依撒爾亞(參閱依42:6)、耶肋米亞(參閱耶31:31-33)、和厄則克耳(參閱則37:26)都預言過的、天主與人類之間的嶄新的結合方式。這個新的盟約,就是以基督為了我們而奉獻於天主的聖身、和祂為了我們而傾流的寶血作為印證的(參閱瑪26:27-28)。

b) 基督的十字架祭獻有賠償的價值,即是滌除我們的罪過及浄化我們的價值(參閱羅3:25;希1:3;若一2:2及4:10)。

c) 十字架是一個補贖罪過的祭獻(參閱弗2:16及5:2;斐2:8-9;希5:1-10及13:11-12)。人類因著罪過而拒絕獻給天主父的愛情和服從,基督卻給天父奉獻了。祂的自我犧牲彰顯了公義,又回報了天父的慈愛。這份公義和天主的慈愛都是人類從起初就拒絕接受的。

d) 基督的十字架聖死是一個人類得以獲救和解放的行為。耶穌以祂的苦難和聖死,付出了祂的寶血,作為我們獲得自由的代價(參閱伯前1:18)。祂以犧牲自己的性命來拯救我們,從而讓我們成為有份於天國的:「是祂由黑暗的權勢下救出了我們,並將我們移置在祂愛子的國內,我們且在祂內得到了救贖,獲得了罪赦。」(哥1:13-14)

5. 十字架的效果

十字架主要的效果是罪過的、和一切相反我們與天主結合的東西的消滅。

除了毀滅罪過之外,十字架也把我們從魔鬼的掌控中解脫出來。雖然魔鬼是我們肉眼看不見的,但是罪惡的一切傷害和所導致的死亡其實都是魔鬼所計劃的。對於那些與基督緊密合一的人來說,魔鬼是無能為力的(參閱羅8:31-39);死亡不再是與天主永遠的分離,反而成為了通往我們的最終歸宿的門檻(參閱格前15:55-56)。

十字架移除了一切的障礙,並且為所有人打開了得救的道路和領受恩寵的途徑。

十字架再加上基督的復活和祂光榮的升天,成為了人類成義的因由。也就是說,它不但令死亡和其他障礙遭到毁滅,而且也使人類獲得了新的生命(即是獲得了聖化人靈的基督的恩寵)。每一件聖事都是參與基督的逾越、以及讓我們獲得救恩的不同方法。尤其是聖洗。它把我們從原罪所導致的死亡中解放出來,使我們能夠過著復活了的基督的新生活。

耶穌是人類得救的唯一和效及普世的因由,是天主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人可以獲得的每一個賴以得救的恩寵,都是源於基督的生命,尤其是祂的逾越奧跡。

6. 與基督共同救贖

如上所言,基督十字架的救贖功效是及至普世的:整個人類都是藉著它而得救。但是基督的苦難所帶來的實效和功勞必須由每一個人自己去爭取,主要是靠著信德和領聖事。

耶穌基督是天主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參閱弟前2:5)。但是天主聖父的聖意是,我們不但要爭取得救,而且也要成為共同救贖者(參閱天主教教理,618)。基督召叫我們背起祂的十字架來跟隨祂(參閱瑪16:24),因為「你們原是為此而蒙召的,因為基督也為你們受了苦,給你們留下了榜樣,叫你們追隨他的足跡。」(伯前2:21)。

聖保祿宗徒寫道:

a) 「我已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2:20)。若要得到與基督認同,我們必須擁抱十字架。

b) 「我可在我的肉身上,為基督的身體 ―― 教會,補充基督的苦難所欠缺的。」(哥1:24)我們可以成為基督的共同救贖者。

天主沒有意願把我們從一生中可以遇到的所有困難都解脫出來。藉著接受這些困難,我們可以與基督認同,為自己爭取到永生,和共同為他人也獲得救恩而努力。把我們的病苦和痛楚交與基督去奉獻給天主,會有很大的救贖價值。我們以基督自甘自願接受苦難的精神 ―― 出於愛人、為了救人、為人贖罪 ―― 去做的身體克苦也是一樣:。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為我們立了一切德行的表樣:

a) 愛德:「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若15:13)

b) 服從:「祂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2:8)

c) 謙虛、溫順和忍耐:祂承受了祂的苦難,沒有躲避或減輕它,如同一隻溫馴的羔羊。(參閱耶11:19)

d) 輕看世物:祂,萬王之王,萬君之君,當身懸十字架上時赤身露體、遭人戲弄、吐唾液、受鞭打、戴茨冠,這一切都是為了愛。

主基督切願祂的母親要比別人更加緊密地分擔祂的苦難奧跡(參閱路2:35及天主教教理,618)。聖母教導我們要佇立在她的聖子的十字架旁。[5]

作者:Antonio Ducay

基本參考文獻:

  • 《天主教教理》,599-618
  • 《天主教教理簡編》,112-124
  •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1988年9月7日、1988年9月8日、1988年10月19日、1988年10月26日的教理教導 “The Redemptive Value of Christ's Passion,"
  •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1988年12月14日、1989年1月11日的教理教導 “Christ's Death: its Redemptive Character,"

建議閲讀文獻:

  • 聖施禮華,《基督的死亡是基督徒的生命》講道,載於《基督剛經過》,95-101

註腳:


[1] 祂是我們的元首,因為祂是天主之子,又因為祂除了罪過之外就完全與我們一樣(參閱希4:15)。

[2] 基督的孩提時代、祂隱居工作的生活、祂在約旦河受洗、祂的公開傳教生活、和其他的一切,都參與著人類的得救。聖施禮華在談到基督在納匝肋的生活時說:「祂多年的隱居生活不是無意義的,也不僅是為了準備往後數年的公開生活而已。自從1928年,我就已領悟到,天主要使基督的一生成為基督徒的典範,特別是祂的隱居生活 ―― 那一段祂和常人肩並肩工作的歲月。上主要許多人以經年累月安靜、平庸的生活作為自己召喚的證明。」(《基督剛經過》,20

[3] 參閱哥1:19-22及2:13-15,羅8:1-4,弗2:14-18,希9:26

該四篇關於那個奧妙的「天主的僕人」的詩篇,是在舊約聖經中就有關基督的苦難的非常感人的預言(依42:1-9,49:1-9,50:4-9及52:13 - 53:12)

[5] 參閱聖施禮華,《道路》,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