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課題:聖體聖事(二)

彌撒是一個真正的祭獻,因為它使十字架上那獨一無二的救贖祭獻,臨在於「今天」教會的禮儀慶典中。

1. 彌撒的祭獻性質

1.1 彌撒如何是一個祭獻?

彌撒是一個完完全全的祭獻,雖然相對於自然宗教和舊約禮儀性的祭獻而言,它是一個「新」的祭獻。彌撒聖祭是一個祭獻是因為它在教會「今天」的禮儀慶典中,「重現」(臨到現場)我們救贖的獨一無二的祭獻,同時也是十字架祭獻的紀念,及應用其果實 。(參《天主教教理》,1362-1367)

教會每次舉行感恩祭,她都被邀請接受基督給予的禮物,並因此而參與救主的祭獻,與祂一起,為世界的得救,奉獻自己予天父。因此我們可以說,彌撒聖祭是基督和教會的祭獻。

1.2 感恩祭,基督救贖祭獻的聖事性臨在

因著彌撒聖祭與十字架祭獻那獨一、完美和決定性的直接關係和聖事性的認同,它是一個真正和徹底的祭獻[1] 。此關係是由基督在最後晚餐中所建立的,當祂將自己在祭獻中奉獻的身體、及為除免罪過而傾流的血、在餅酒形下給予祂的宗徒時,在那紀念的禮儀上,預備即將在加爾瓦略山所發生的事。教會由那時起,便在聖神的指導下,並以聖神的能力從不間斷地實踐基督給予門徒的命令:「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路22:19;格前11:24-25)。「直到主再來,你們每次吃這餅,喝這杯,你們就是宣告主的死亡」(格前11:26;參 弗5:2;希9:26)。

我主逾越奧蹟的這個聖事性宣認,有其特別效果。這不止是一個基督救贖祭獻的記號或形象,而是真正地使救主的位格和救贖事件的紀念重現。「在教會──基督的身體──的禮儀中,感恩祭是基督逾越的紀念,是祂唯一祭獻的實現和聖事性的奉獻」(《天主教教理》,1362)。

因此,在感恩祭中,當教會祝聖餅酒為基督的體血時,加爾瓦略山的犧牲者的臨在,即使祂現處光榮中;是同一位司祭、耶穌基督;也是同一個祭獻性的奉獻行動(十字架的原始祭獻),與基督聖事性臨在不可分割的合一,是常常臨在於復活和光榮基督的奉獻。[2] 這個自我的奉獻,只會在外在表達上有所改變。在加爾瓦略山,是藉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苦難和死亡而表達。在彌撒中,是藉紀念的聖事而表達:在感恩經中,餅酒的雙重成聖,是十字架祭獻的聖事性圖像。[3]

綜合而言,最後晚餐、加爾瓦略山的祭獻,及感恩祭是親密地相關的。最後晚餐是十字架祭獻的聖事性的提前實現。由基督建立的感恩祭,歷經多個世紀,不論何處舉行,都是基督獨特的救贖祭獻。為使所有世代都能與祂相遇,並接受祂賜予人類的救恩。[4]

1.3 感恩祭,基督和教會的祭獻

彌撒聖祭是基督和教會的祭獻。「感恩祭也是教會的祭獻。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參與她元首的奉獻。教會偕同基督完全奉獻自己。她結合於基督的代禱,為全人類祈求天父。在感恩祭中,基督的祭獻也成為祂肢體的祭獻。信友的生活,他們的讚美、痛苦、祈禱、工作,都與基督的讚美、痛苦、祈禱、工作,及祂整個的奉獻結合,因而獲得新的價值。基督的祭獻臨現在祭台上,使世世代代的基督徒,都可以與祂的奉獻相結合。」(《天主教教理》,1368)

此教導由教會活生生的聖傳所肯定,可在禮儀的經文、教父,及教會訓導中找到。[5] 如梵二所教導:「在完善的光榮天主,使人聖化,如此偉大的工程內,基督更無時不與教會結合,因為教會乃基督的至愛淨配,稱呼祂為自己的主,並通過祂向永生之父呈奉敬禮。」[6]

基督的命令使以聖統構成的天主子民有可能去參與教會的感恩祭獻:「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這反映在禮儀的經文中:「紀念…我們獻給…(祢天父)…感謝…這個祭獻」,這些字都經常在古代教會的感恩經中找到[7],同時亦存在於現時的感恩經內。[8]

感恩祭禮儀的經文,證實了信友在由主祭奉獻的崇拜行動中,不是單純的旁觀者。他們全都可以、而且應該參與感恩祭獻的奉獻,因為他們藉聖洗已結合於基督內,形成一個「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屬於主的民族」(伯前2:9)。基督徒在基督內成了天主新子民的一分子,這新子民是基督不斷召集人們圍繞著祂的團體,好使由地極到地極,到處有人以主的名獻上完美的祭獻(參 拉1:10-11)。基督徒不但獻上他們工作和整個存在的精神祟拜,亦在基督內、與基督一起,獻上純潔、神聖、無玷的犧牲。因此信友在感恩祭中,實踐自己的普通司祭職。

信友並不是獻上一個與基督祭獻不同的祭獻。他們結合自己於基督內,好使教會的奉獻能結合於祂的祭獻,因而使教會的祭獻變成了與基督的祭獻相同的祭獻。而這也是祂—耶穌基督—奉獻信友的精神祭獻,將之與自己的祭獻結合一起。

教會與基督一起奉獻

教會與基督聯合一起,不但奉獻感恩祭獻,更是在祂內而被奉獻,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和新娘,她與她的頭和新郎是不可分開的。

教父們在這方面的教導是十分清晰的。為聖西彼廉,作為祭獻的質料,餅及混合了幾滴水的酒的獻禮象徵了「被奉獻的教會」(信友無形的奉獻)。[9] 為聖奧斯定,整個教會都在祭台上的祭獻中,與她的主一起被獻上,正如聖事禮儀本身清楚說明的:「這個已被圓滿救贖的城市,是諸聖的聚會和社群。它作為至高司祭的普世祭獻,被奉獻給天主。這位至高司祭取了奴僕的形體,在其苦難中為我們奉獻了自己,使我們成為以祂為偉大之首的身體……這是基督徒的祭獻,『就如我們在一個身體上有許多肢體,……我們眾人在基督內,也都是一個身體』(羅12:5)教會在祭台的聖事中慶祝這奧蹟,如信友們清楚知道,她在甚麼內奉獻,她都是在奉獻自己。」[10] 為聖大額我略,感恩祭的慶祝激勵我們效法我主的榜樣,向天父奉獻我們的生命,如基督所做的,好使我們都能分享源自我主十字架的救恩。「當我們舉行此感恩祭獻時,我們應以懺悔的心,向天主奉獻自身。因為舉行我主苦難奧蹟的人,必須仿倣我們所做的。因此,如我們奉獻自己,那個祭品就在天主前替代了我們。」[11]

感恩祭禮儀清楚表達了教會在聖神的引領下,如何參與基督的祭獻。「請垂顧祢教會的奉獻,並接受這贖罪的犧牲,求祢使我們在領受了聖子的聖體聖血之後,得以充滿祂的聖神,在基督內成為一心一體。讓聖神使我們成為祢永恒的祭品……」[12] 在感恩經第四式亦有類似的說話:「求祢垂顧祢為教會準備的祭品,恩准所有分享同一個餅和同一杯酒的人,由聖神合為一體,在基督內成為生活的祭品,歌頌祢的光榮。」

信友的參與,首要的是在內心聯合自己於基督的祭獻中,這祭獻藉主祭的行動臨在於祭台上。可是,永不能說成信友與司鐸「共祭」[13],因為只有司鐸是以基督元首的位格(in persona Christi capitis)而行動。但藉領洗時所接受的普通司祭職,信友可真正分享那祭獻性的奉獻。這內在的參與應外在地表現出來:領受共融聖事(如靈魂在恩寵狀態中);在信友與司鐸一起做的對答和禱文;姿態,和有時候參與讀經及信友禱文。

因此,全體信友都被召去參與彌撒聖祭,實踐他們所分享的真正的司祭職。也就是說,他們要有意識地向天父奉獻一己的生命,及為擺脫罪惡所作的奮鬥,並與基督 — 無玷的犧牲 — 一起,以子女的愛和感恩,將他們從祂所領受的,報答天父。因此,神聖的愛德,即在感恩祭獻中天主聖三愛情的流溢,會改變他們整個存在。

信友應努力使彌撒聖祭成為「他們內修生活的中心和根源,」[14] 因此能助他們表現出「司鐸的靈魂」。正如聖施禮華鼓勵我們:「持續奮鬥,好使祭台上的聖祭能真正成為你內修生活的中心和根源,也使你整天的生活變成崇拜的行動,即是成為你所參與的彌撒的延續和下一台彌撒的準備。而你整天的生活將成為崇拜的行動,洋溢著短頌,探訪聖體,並奉獻你的工作和你的家庭生活。」[15]

即使是沒有信友參與的彌撒,也具有其公開和團體性。每台彌撒的效果直達所有時空。因此,司鐸們適宜每天舉行彌撒,即使沒有信友在場亦然。[16]

2. 彌撒的目的和果實

彌撒聖祭,因其為基督祭獻的「重現」,故與十字架的祭獻具有相同的目的[17],即是:欽崇的目的:藉著基督,在聖神內,讚美和朝拜天主父;感恩的目的:感謝天主的創造和救贖;賠補的目的:補贖我們的罪;懇求的目的:祈求天主的恩賜和恩寵。這些目的都在形成感恩祭禮儀慶典的不同經文中表達出來,特別是在光榮頌和信經、感恩經的不同部分(頌謝詞、聖聖聖、呼求聖神、紀念、轉求、結語的聖三頌)、天主經,及集禱經、獻禮經、領聖體後經這些彌撒的專有經文中表達出來。

彌撒的「果實」即十字架救贖能力的效果,臨在於感恩祭獻中,並產生在那些自由地以信德、望望和愛德去接受救主的靈魂中。這些效果帶來增加寵愛,並使一個人的生命能更肖似基督。

這些聖德的果實不會同等地產生於參與感恩祭獻的人中,卻因每人參與禮儀慶典的程度,和信德與虔誠的差異,而有所不同的。因此,以不同方式分享彌撒果實者計有:整個教會、主祭,及與主祭聯合一起參與禮儀者,還有在精神上與主祭聯合一起雖未能參與者,最後是主祭將該台彌撒所奉獻給的意向對象,不論是為生者或死者。[18]

當一位司鐸為某一特定意向而接受了獻儀去應用彌撒的果實,他就有嚴重的責任為該意向舉祭。[19]

Ángel García Ibáñez

基本參考文獻:

  • 《天主教教理》,1356-1372
  • 《活於感恩祭的教會》通諭,11-29,若望保祿二世,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
  • 《愛德的聖事》勸諭,6-15,34-65,本篤十六世,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 《救贖聖事》訓令,36-47,48-79,禮儀及聖事部,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建議閲讀文獻:

  • 《基督剛經過》(聖體聖事,信德和愛德的奧蹟),83-94,聖施禮華
  • God Is Near Us: The Eucharist, the Heart of Life, Ignatius Press,若瑟拉辛格樞機

註腳:


[1] 「基督的祭獻和感恩祭的祭獻是一個獨一無二的祭獻」(《天主教教理》,1367)。

[2] 「基督在教會的禮儀裡主要是表明和實現祂的逾越奧跡。耶穌在世的時候,藉著祂的教導和行動,宣講和預告祂的逾越奧跡。當祂的時辰一到,祂經歷了一件在歷史中永存不朽、獨一無二的事件:祂「一次而永遠地」(羅 6:10;希 7:27;9:12)死亡、被埋葬、從死者中復活、升天,並坐在天父的右邊。這是千真萬確的事件,在我們的歷史中發生了,至今仍是那樣無與倫比的:其他所有的歷史事件,一經發生,隨即消逝,淹沒在過去的歲月裡。但是,基督的逾越奧跡不會停留在過去的歷史中,因為祂已藉著自己的死亡摧毀了死亡,於是,基督本身的一切──祂為全人類所做和所受的苦──都分享了天主的永恆,超越萬世,臨現人間。十字架和復活的事件長存不朽,並吸引眾人歸向生命」(《天主教教理》,1085)。

[3] 感恩祭的聖事標記不是複製或使事實重現的原因。它不是更新那流血的祭獻,因為基督已復活,「死亡不再統治祂」(羅6:9);亦不會在基督內產生一些祂還未完全地和確定也擁有的任何事。它不是一個基督在光榮中祭殺和祭獻性奉獻的新行動。感恩祭只是重現那先前已存在的事實:基督的位格,降生的聖言,祂被釘死並己經復活,在祂內的、救贖的祭獻行動。標記使基督以一個新的形式臨在,一個聖事性的臨在,使教會可以參與主的祭獻。

[4] 「每次在祭台上舉行『我們的逾越羔羊---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祭』(格前5:7),就是實行我們得救的工程。」(《教會憲章》,3)

[5] 參 《天主教教理》,1368-1370

[6]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禮儀憲章》,7

[7] 參 感恩經from the Apostolic Tradition of St. Hippolytus; Anaphora of Addai and Mari; Anaphora of St. Mark.

[8] 參《羅馬彌撒經書》感恩經第一式(「主,因此我們作祢僕人的」及「求祢慈祥地垂視這些祭品」);感恩經第三式(「上主,因此我們紀念祢聖子的救世苦難」、「請垂顧祢教會的奉獻」及「願聖神使我們成為祢永恆的祭品」)。類似的表達也可在感恩經第二及第四式找到。

[9] 《書信》63:13,聖西彼廉

[10] 《天主之城》10:6,聖奧斯定

[11] 《對話錄》4.61.1,聖大額我略

[12] 《羅馬彌撒經書》感恩經第三式(「請垂顧祢教會的奉獻」及「願聖神使我們成為祢永恆的祭品」)

[13] 《天主中保》通諭,庇護十二世,《教會訓導文獻選集》,3850;《救贖聖事》訓令,42,禮儀及聖事部

[14] 《基督剛經過》,87,聖施禮華

[15] 《煉鑪》,69,聖施禮華

[16] 特倫多大公會議,Teaching on the Holy Sacrifice of the Mass, 第六章,《教會訓導文獻選集》,1747;梵二《司鐸職務與生活》法令,13;《活於感恩祭的教會》通諭,31,若望保祿二世;《愛德的聖事》勸諭,80,本篤十六世

[17] 這些目的的特性不但基於舉行祭獻的教會的意向,更重要的是基於耶穌基督自己聖事性的臨在。祂為繼續更新這些祂在加爾瓦略山上向天父奉獻自己生命的目的(參 羅8:34;希7:25)。

[18] 此特別的祈禱意向不會使某些人自動獲得救贖。恩寵並不機械式地施予給這些信友,而是取決於他們以信德、望德和愛德與天主的共融。

[19] 參《天主教教理》,945-958。主祭不會因這特定的應用彌撒果實,而排除了教會的其他成員和全人類,使他們不能接受感恩祭獻的效果。他只是以一種特別的方式,涵蓋某些信友於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