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题:人被提升至超性的境界及人的原罪

天主在创造一男一女时,也把他们置于圣德和原始正义的处境中。祂也赐给他们借着正当地使用自己的自由而分享祂的天主性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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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被提昇至超性的境界

天主在创造一男一女时,也把他们置於圣德和原始正义的处境中。祂也赐给他们能够真正地分享祂的天主性的恩宠(参阅《天主教教理》,374,375)。这就是教会的圣传和训导当局一直以来对创世纪中所描述的「乐园」的解读。神学家们称这个情况为人的「被提昇至超性的境界」,因为它是一个人凭著本身自然的能力不可能争取到的、是天主白白无偿地赐给人的恩惠。这个恩惠所带给人的东西,不是人的本性所必须有的,但却很切合人按著天主的肖象和模样而受造这个事实。要正确地明白这件事,我们必须留意以下几点:

a) 把人的受造和人被提昇至超性的境界两者分拆开来是不对的。就人与天主共融这方面来说,受造不但不是与它无关,而且更是以它为终向。教会的教导一直以来都是,人的归宿或意义是超性的(参阅DH 3005),因为「祂於创世以前,在基督内已拣选了我们,为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瑕疵的(弗1:4)」。这就是说,由於天主在太初就和人类缔结祂的爱的盟约,人自始就没有所谓「纯本性」的情况。

b) 虽然人受造的目的是要成为天主的友人,但是信仰的啓示教训我们,人的原祖父母在起初就背叛和拒绝与天主共融。这就是「原罪」,又被称为人的「堕落」,正因为是原祖二人之前被「提昇」至与天主十分亲善密切的景界。然而当他们失落了天主的友情之後,他们并没有完全地被灭绝。他们仍然是受造的人。

c) 以上的教训就是,虽然把天主的计划分拆为两个互不相通的部分(犹如天主「首先」创造了一个完全的人,「然後」才把他提昇起来)是不对的,但是我们仍然必须在天主那单一的意愿中把这两个实情分辨清楚。[1] 基於原祖父母因为犯了罪而丧失了一些恩赐,但仍保留了其他恩赐,基督徒传统上就辨别出两种情况:超性的情况(去成为天主的友人的召唤,及那些因为罪过而失去了的特恩)和本性的情况(即是那些天主在创造人类时就赐给了人的、在人犯了罪之後仍然保留著的情况)。两者既不是互相重叠,也不是互不相干,因为从起初,本性的情况就是存在於超性的情况之内、也是以它为终向。超性的情况使本性的情况更加完美,但却不会使它消失。两者是不同的事实,因为人类的救恩史显示出,天主白白无偿地赐给了我们的恩宠与救赎,是不同於祂同样无偿地创造了我们。前者比後者更加彰显出天主的仁爱和慈悲。[2]

d) 去描述亚当和厄娃所失去了的、他们生活在恩宠中的情况是困难的。[3] 创世纪只有几节的记载(参阅创1:26 - 31;2:7 - 8,15 - 25)。因此,圣传一般都用间接的方式去形容这个情况,从创世纪第叁章所记述的原罪所带来的後果,去推断出他们两人原先所享有的、天主的计划是可以世世代代遗传下去的恩惠。因此,除了那些配合他们身为受造物的恩惠之外,他们也获得了那些属於超性的恩赐,就是:宠爱、由宠爱而衍生的天主性、以及最终可以享见天主圣容的召唤。此外,还有那些基督宗教传统上认为他们可以享有的「超自然的恩赐」,就是说,那些不是人的本性所必需有的、但仍然是切合人性的、能使人的本性更加完美、又能彰显出天主圣宠的各种恩典,如:不死不灭、不会感受痛苦、和私慾偏情的全面受制(参阅《天主教教理》,376)。[4]

2. 人的原罪

圣经以抗命吃禁果这个故事来教训我们(参阅创3 :1 - 13),原祖父母在起初就受了那条蛇的怂恿而背叛了天主,违反了祂的命令,被要「如同天主一样知道善恶」这个引诱所克服。其结果就是他们受到天主的惩罚,丧失了大部分他们原有的恩惠(参阅创3:16 - 19),和被赶出伊甸乐园去(参阅创3:23)。基督宗教传统上解释创世纪的这些敍述为人失去了各种超性的和超自然的恩赐,和人本性的被破坏,虽然人性在本质上仍然没有彻底地腐朽。原祖父母的悖逆和自我,令他们失去了恩宠(参阅《天主教教理》,398 - 399),也失去了他们与宇宙的、和本身内在的和谐。苦难和死亡也因此而进入了世界(参阅《天主教教理》,399 - 400)。

原祖父母的原罪是他们屈服於一个引诱之下。他们的悖逆,源於那代表了魔鬼撒旦的蛇的说话。天主的啓示谈及撒旦和一部分天使在先前也犯了一个罪。他们在受天主所造时原来是美好的,可是他们却永无翻悔地背叛了天主。自从人类犯了原罪开始,受造界便一直受制於那个「从起初就是杀人的兇手 … 而且又是撒谎者的父亲」(若8 : 44)的邪恶影响。虽然魔鬼的权能是有限的和远远不及天主的权能,但是它仍然可以对每一个人和整个对社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天主竟然容许魔鬼在世间作恶,实在是一个奥秘(参阅《天主教教理》,391 - 395)。

圣经也记述天主给人类许诺了一个救赎者(参阅创3:15)。救赎显示出人的罪过的幅度和严重性,也表达了天主对人的爱情的奇妙:一个不会放弃祂的受造物,反而会在基督的救赎工作中亲临与人相处的天主。我们「为能认识亚当是罪恶的祸根,必须认识基督是恩宠的泉源。」(《天主教教理》,388)。「因为『罪恶的奥迹』(得後 2:7)只有在『虔敬的奥迹』(弟前 3:16)的光照下才能彰显。」(《天主教教理》,385)。

教会一直都视这段记述为一个真正发生过的历史事实 ── 虽然它是以一种富有寓意的文字所写成的(参阅《天主教教理》,390)。传统上(自从圣奥思定以来)它被称为「原罪」,因为它发生於人类最原始时。由於受造物(首先是天使,然後是人类)滥用了自由,罪恶便进入了世界。所以,伦理道德上的邪恶并不是来自社会的结构或是人的物质本性,当然也不是来自天主,不是来自一个不可改变的宿命。基督徒应有的现实态度,就是要正视自己的责任:我的自由可以让我去作恶;而应当负责的人正是我自己(参阅《天主教教理》,387)。

教会一直都坚持著原罪这个教导,反对那些或是过分地乐观、或是存在主义式的悲观(参阅《天主教教理》,406)。白拉奇认为人可以单凭一己之力去做善事,恩宠只不过是一种外来的帮助;因此他轻视原罪的严重性,和基督的救赎的重要性,把它们分别贬为仅是一个坏表样和好表样而已。为了指出这个错谬,迦太基大公会议(公元418年)引用圣奥思定的解释来教训我们:天主的恩宠绝对是最重要的,因为人被罪过伤害了(参阅DH 223, 227;也参阅公元529年的奥伦治第二届会议:DH 371-372)。针对马丁路德认为人的罪过使他的本性遭到彻底的腐朽、他的自由被一笔勾销、因而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罪恶的说法,特伦多大公会议(公元1546年)教导我们圣洗圣事确实能够洗涤我们的原罪,但是罪的苦果仍然存在,其中包括我们的私慾偏情;後者不是如马丁路德所说的本身也属於罪过。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地行事,可以藉恩宠的助佑而行善立功(参阅DH 1511-1515)。

马丁路德的学说,和近代才出现的一些对创世纪第叁章所作的诠释,实在是源於对(1)自然事实与历史事实;(2)心理学-存在主义的层面与本体论的层面;以及(3)个人与羣体叁个领域的关係的误解。

(1) 虽然创世纪一书中有一些神话式的敍述(这𥚃所说的「神话」意思是:给後来出现的历史事实提供其起源和根基的敍述),去把原祖犯罪的敍述解释为只是象徵式地解释人之初、性本恶实在是错误的。这种解释方法,会把一件曾经真的在历史中发生过的事,变成只是一种无可避免的、「属於人性的一部分」的坏事。假如我们因犯了罪而产生的罪恶感只会让我们承认自己是一个「自然地」会犯罪的人,那麽犯罪所带给我们的个人责任感就会被削弱,因为我们根本就不能避免犯罪的倾向。其实,罪是人自从犯了原罪之後才开始有的,罪不是出於他自起初就拥有的本性。

(2) 由於人在领受了圣洗圣事之後仍会保留著一些以前犯过的罪所留下的苦果,所以基督徒可能仍会感到有犯罪的强烈倾向,甚至觉得自己仍是罪大恶极。许多圣人在其一生中都有过这种感觉。其实这种属於存在主义的感觉并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基本的,因为圣洗圣事的确涤除了原罪,使我们成为天主的子女(参阅《天主教教理》,405)。灵魂上没有大罪的基督徒,在天主眼中实在是个义人。马丁路德把这个属於存在主义的主张极端化了,认为一切事物本体就是罪恶。

(3) 上述的第叁点带出人把原罪传於後世这个「我们不能完全了解的奥秘」的问题(《天主教教理》,404)。圣经的教训是,原祖父母把罪遗传给了所有人。创世纪在敍述人犯了原罪之後的章节(参阅创4 - 11;也参阅《天主教教理》,401)都是记载人类如何一步一步地震腐朽。圣保禄把亚当与基督相比,说:「正如因一人的悖逆,大众都成了罪人;同样,因一人的服从,大众都成了义人」(罗5:19)这个相比,帮助我们去正确地理解adamáh一词的意思:它是一个集合词;正如基督只有一个且同时又是教会的头,同样亚当也是只有一个且同时又是人类的始祖。 [5] 「由於这『人类的一体性』,众人都被牵连在亚当的罪内,正如众人都被牵引进入基督的义德内一般」(《天主教教理》,404)。

教会用类比法来了解原祖父母犯了的原罪和人类因著遗传而与生俱来的罪。「由於亚当和厄娃 … 犯了个人的罪,但这罪 … 将藉传宗接代而遗留给整个人类,就是传递一个缺乏原始圣德和义德的人性。因此,原罪是以类比的方式被称为『罪』:它是『感染』而非『触犯』的罪,是情况而非行动 」(《天主教教理》,404)。因此,「原罪虽是人人所固有的,但在亚当的任何子孙身上,原罪都没有本罪的特性。」(《天主教教理》,405)[6]

对於人可以因遗传而得来罪过,有些人会难於接受 [7]尤其是如果他们对於个人和自由有一个充满个人主义的看法。亚当的罪与我有何关係?为什麽我要为另一个人的罪而承担他罪有应得的罚?这些问题都反映出他们不明白,天主创造了每一个人,其实是要他们团结成为一体。似非而是的就是,人对於这一点的无知,其实就可以被视为正是人因著遗传而得来了罪恶。就是说,原罪正是使我们看不出人与人之间的关係其实是如何的深切,以至连罪恶也是可以人传人的。

《天主教教理》教训我们,面对罪的恶果,以及它如何广传普世,我们可以问问自己,「但为何天主不阻止第一个人犯罪呢?圣大良一世回答说:『基督无可言喻的恩宠给了我们的利益,大於魔鬼因妒忌向我们所夺取的』。圣多玛斯‧亚奎纳也说:『在犯罪後没有甚麽可阻止人性被召向一个更高的目标。因为天主允许恶,为能从中取得更大的善。为此圣保禄说: 『罪恶在那里越多,恩宠在那里也格外丰富』(罗 5:20)。圣週的「逾越颂」唱道:『幸运的罪过啊,你竟然为世人赚得了如此伟大的救 主!』」。(《天主教教理》,412)

3. 一些实际的意义

人类被提昇到超性的境界和原罪这两个教导的主要实际意义,就是一个指引著基督徒的生活的现实。基督徒都一方面察觉到自己身为天主子女的伟大,另一方面也留意到自身的罪过。这一个现实:

a) 使我们避免幼稚的乐观和绝望的悲观;它「让人可清晰地辨别人的处境及他在世上的行动。… 忽略人具有已受损害且倾向於恶的本性,是在教育、政治、社会行动及习俗等方面,造成严重错误的原因。」(《天主教教理》,407);

b) 让我们平心静气地依靠天主。祂是我们的慈爱的创造者和父亲;祂不会放弃祂亲手创造了的人,反而会经常地宽恕人,把一切带领到美善,纵使在逆境中也是一样。「你一定要对自己讲:Omnia in bonum ── 所有发生的事,『所有发生在我身上的事』,都对我有益。所以,正确的结论是:把看来难以承当的现实,以一件喜事来接受。」;[8]

c) 会给我们带来深切的谦逊,使我们毫不惊讶地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过,并且因此而深切痛悔己罪,因为它是对天主的冒犯,而不是因为它只是我们自己的缺失;

d) 帮助我们分辨出什麽是人性本身,什麽是人性因罪过而受到了破坏的後果。人犯了罪之後,不是所有出於自然的东西都会是美善的。人生变成了一场战役:我们必须𡚒鬥才能实践既人性化而又基督化的生活(参阅《天主教教理》,409)。「教会的传统一贯称基督信徒为基督的战士(milites Christi):为他人带来安宁,向自身不良倾向作连续鬥争的战士。」 [9]为了躲避犯罪而艰苦𡚒鬥的基督徒不会失去任何可以使人的生活变得美好和亮丽的东西。有一个相当广传的错谬,就是人必须作恶才能感受到自己的独立自主,因为没有犯罪的生活是沉闷的。相反,看看无染原罪的圣母玛利亚。她给我们显示出,把一生奉献给天主不但不会沉闷,而且会使生活充满无穷的惊喜。[10]

作者:Santiago Sanz

基本参考文献:

  • 《天主教教理》,374–421
  • 《天主教教理简要》,72–78
  • 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God, Father and Creator. A Catechesis on the Creed (vol.1) , Boston: Pauline Books and Media 1996, pp. 216 ff.
  • 邓辛格 (DH; DS),《主教教会训导文献选集》,第36版 (Herder 1976)(施安堂译),nos. 222-231; 370-395; 1510-1516; 4313

建议閲读文献:

  • 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Memory and Identity , (回忆与认同) London: Weidenfeld & Nicolson, 2005
  • 教宗本笃十六世,2005年12月8日圣母无原罪瞻礼日的讲道https://www.vatican.va/holy_father/benedict_xvi/hom...
  • 若瑟拉辛格,In the Beginning: a Catholic understanding of Creation and the Fall , London: T & T Clark, 1995

[1] 特伦多大公会议不是说人在受造时就拥有恩宠,而是被置於恩宠中,以避免使人混淆人的本性与恩宠两者。(参阅DH 1511)

[2] 神学家所说的「纯本性」,就是为了要强调人受造时所获赐的恩宠是白白无偿的。不是指「纯本性」这个情况曾经出现过,而是指因为它虽然从未出现过,但是理论上它是可以出现的。这个教训是为针对Baius而作的。他的理论之一(已经被宣告为错误)就是:「人在起初受造时就已经拥有的完整性,不是源於他从其自然的情况中白白无偿地被高举,而是他自然就拥有的。」(DH 1926)

[3] 由於有著一种对人的整体性的、基本上是源於进化论的看法,这个困难今天比往日更形尖锐。 这个看法视一切为不停的、由较小的演进为较大的运动,但是信仰的啓示教训我们,某些受造物则是由较高的境况向下堕落。

[4] 关於不死不灭,我们必须跟从圣奥思定的教训,就是它不是说人不能死亡 (non posse mori ),而是人可以不死 (posse non mori)。我们可以解释它为:因为本来义人是不需要因犯了罪过而死亡,所以就不需要藉著死亡之苦才能过渡至永恒的境况。 因为痛苦是死亡的徵兆和预告,所以不死不灭就意味著没有痛苦。但是这个情况只会在义人中出现,即是说他可以毫不困难地管控自己的情慾。传统上认为还有第四种恩赐,就是明达。这个恩赐会随著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或多或少。

[5] 这就是为什麽教会自始就从人类一元说(即所有人都是从一对男女所生的)的角度去解读人的犯罪和堕落。与其相反的人类多元说,曾经自诩为很科学的(和有解经意义的),但今天的科学界普遍认为,较为可信的是,人是生於同一对祖先(单系羣论)。从信仰的角度来看,人类多元说是有问题的,因为它不能配合天主的啓示所教导的、有关原罪的教训(参阅教宗比约十二世《人类》通谕, DH 3897),儘管这个问题仍然存有硏究和思考的空间。

[6] 在这方面,传统上,可以分辨出原祖父母二人亲自犯了的原罪,和他们世世代代的後人与生俱来的、一个原罪所遗留下来的罪过的境况。

[7] 参阅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1986年9月24日公开接见的讲话,1

[8] 圣施礼华,《犁痕》,127;参阅罗 8:28

[9] 圣施礼华,《基督刚经过》,74

[10] 参阅教宗本笃十六世,2005年12月8日的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