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题:天主存在吗?

本课要探讨的题目包括:人可以单凭理智而知道天主的存在吗?能够通往天主存在的途径有那些?人的良心和自由可以成为找到那个有位格的、爱我们的天主的渠道吗?

1. 人类的宗教性向

人类的历史,自起初就已经有一个宗教的层面。对宗教的表达方式有很多种。一旦去除它那源於无知和罪恶的迷信色彩,我们便会发现人有一个与生俱来的信念 —— 有一个天主,衪创造宇宙万物,主宰这个世界,万物要依赖衪才能存在。多神论(即信奉多个神的信仰)不时在人类历史中出现。可是,人类最深入的宗教经验和哲学智慧,在寻找世界和人生的终极道理时,都是在一个独一无二的天主内获得答案。所有存在的东西都是出於这个天主。祂是人类所追求的快乐的泉源。(参閲《天主教教理 》,28)[1]

世上有各式各样的文化,每种文化也有截然不同的哲学、文学和艺术,但所有文化的共通点就是它们对天主和对人存在的核心主题:生死、善恶、归宿、和天地万物的意义的反思。[2] 既然世世代代的人都透过这些主题去表达人文精神,可以说,以天主为参照点实属人类文化的一部分,也构成个人和社会的重要一环。因此,在各种人权之中,宗教自由就占首位,寻找天主也是人的首个责任。每个人「都受本性驱使,有责任履行道德义务 ⋯⋯ 一旦认识了真理,便要努力恪守,并依照真理的要求规範自己的整个生命。」[3] 对天主的否定,甚至计划在文化、社会和政治方面实行「去天主化」,是近代才出现的现象,而且这些现象只局限於在西方世界的某些地区出现。有人认为宗教属於人类历史的「婴儿期」,随着科学进步,它必然要消失。但是这种想法并不正确,因为有关宗教和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没有随时间流逝而改变。[4]

基督宗教采纳人类在其长长的宗教历史中追寻和敬拜天主时所用的一切好的事物。它也赋予该历史真正的意义:它是一条通向唯一真天主的道路,在以色列子民的救恩史中,这个天主啓示了自己,再在耶稣基督内取了人形,即是成了血肉的圣言,好使祂能够与我们见面。[5]

2. 从有形受造物到无边无际的天主:宇宙论可以提供的论證

人类的理智可以沿著以受造界为起点的不同途径而知道天主的存在。两条基本的途径分别是:以人、和以有形的受造物为起点。这两条途径(即两个直达天主的方法)特别是由基督宗教的作家建立起来,但是许多生於不同时代和文化背景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也曾经加以阐述。

这些引领我们意识到天主存在的途径可称之为「论證」。论證不是数学和自然科学所指的證据,而是几个异曲同工,具说服力的哲学论證。 人可按自己各自不同的教育程度而理解这些论證(参閲《天主教教理》, 31),但不能用实验科学的求證方法,因为天主不是人类可以实验和考證出来的。

每一个引领我们意识天主存在的论證会采用不同的哲学方法。所以,无论我们用那一个方法,我们只可以得出「天主」这个绝对现实(absolute reality)的其中一面。如果我们「由世界的运行、演变、非必然性、秩序和美丽,可以认识天主是宇宙的起源和终向。」(《天主教教理》, 32)天主是无穷伟大的。无一件事物能够与衪相比。我们绝不能单靠以上其中一条途径,就能完整地拼凑出天主的肖像。每条途径只能看到衪其中的一面,例如衪的存在、衪的智慧、衪的大能等。

在众多所谓宇宙论的论證方法中,由圣多玛斯阿奎纳(St. Thomas Aquinas)发展出来的「五路论證」可谓耳熟能详了。它是圣多玛斯结合了多位在他之前的思想家的哲学反思而得出的。我们必须有一点形上学的基本概念,才能明白这些论證方法。[6] 「五路论證」的首两条进路建基於我们可以观察到的、自然界的因果关係(可见於由潜能(potency)到现实(actuality)的变动,以及由动力因(efficient cause)到它的果的变动)。这一连串的因果关係不能无穷尽地向其终端追溯。它必然会追溯到一个首推动者和首个起因。第三条进路则是从观察到自然界的偶发性和有限性开始,然後推论出自然界必须由一个实在体(being)所产生,而这个实在体会是无限的和必然存在的。第四条进路探讨世间事物所具备的不同程度的、却是有限的美善,从而得出一个唯一的、有著无限美善的源头。在第五条进路中,我们观察到地上万物都是运行有序和有著一个终向,从而看出一套管理万物的稳定规律,并且结论出一个管理万物、万物皆以其为归宿的大智的存在。

历代的论者在提出这些进路和其他类似的进路时,使用了多种贴近各人当代生活的术语和形式。故此,这些论證方法仍能应用在我们现今的世代。不过,若要明白这些论證方法,人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去认识事物,和抗拒任何科学还原论,即是说,只有科学能够證明的事,我们才会接受为事实(也要远避本体论的还原论)。我们还要进一步坚称,人的思考力,可以由看得到的果,而昇华至看不到的因。形上学的思想正是这样。

我们也可以运用常理去认识天主。这里所指的常理是一种自发性的、发自每个人的日常经验的哲学知识 —— 我们对大自然之美和规律的惊歎之情、因着不需付出而获得了生命而产生的感恩之心、对万物的美善及爱的理因的根由的理解。在推论天主的存在时,我们也可利用常理找出这些哲学论證的主旨。圣多玛斯用了同样方式去总结那五条进路 ——「它就是每个人口中所说的天主。」言下之意是,我们对於天主是谁已经有一个概念了。

同样地,圣经的證言(例如智 13 : 1-9,罗 1 : 18-20,宗 17 : 22-27)和教会的训导也明确指出,人的理智能够透过认识受造物而认识造物主天主(参閲《天主教教理》, 36-38),[7] 两者也指出,罪过和扭曲了的道德取向,会阻碍人去认识天主。

3. 人的灵性显露了天主

在比对人和自然界的其他东西时,人会看出自己的独特和优胜之处。虽然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人与其他动物有不少相似的地方,但是人也意识到自己有很多与别不同的特质。人懂得自我反省、反思过去的经历和省察自己行为的道德对错,有能力在文化和技能上进步。正因为他拥有理智和意志,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享有自由,所以人是超越物质界的其他东西的。[8] 简单而言,虽然人(他的肉体)仍要继续依赖物质而生活,但是他也有著一个超越物质的属灵生活。[9] 为了解释这种超越性,所有民族的文化和宗教精神自起初就一直确认:人是依赖著天主的,人的生命也反映出天主。犹太教和基督宗教的啓示信仰也合乎理性地教导:所有男女都是按天主的肖像和模样而受造的。(创 1 : 26-28)

其实,人本身就是一条通往天主的道路,因为自身的经验就是到达天主那里的各种方法的开始:「人:藉著对真理和美善的开放,藉著伦理道德的意识,藉著自由和良心的声音以及藉著对无限和幸福的渴望,人正自问天主是否存在。在这些情况中,他觉察到自己属神的记号。」(《天主教教理》, 33)

人的道德良知会讚许我们的善行,也会谴责我们所做或想做的恶行。它引领我们去接受一个我们必须恪守的、最高的「至善」。我们的良知其实只是祂的信使。古代很多贤人思想家纵使从未接触过圣经的啓示,也曾经以这种人类良知的经验为起点,去反思人类各种行为的道德意义。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有能力作出类似的反思,只因为他或她是按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

人的行为有对与错之分,除了是因为他的道德良知之外,也是因为他有个人的自由。因为人有自由,所以他明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还要向「某一位」负责。这一位必定较任何有形的东西、较任何其他人伟大,因为这些人也和我们一样,是受召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自由和责任的存在,会带领我们觉察到天主的存在。祂就是善与恶的担保人、造物主、道德律的制定者、赏罚众人的那一位。在这个时代,个人的自由不时遭到否定。人被贬到稍高於高度发展的、行为被必然的衝动念头操控著的某些生物。有些人认为,灵性生活(思想、良知、灵魂)只是存在於大脑内,属於按必然法则而运作的纯物质神经生理学过程。故此,他们否定人有自由和道德规範。我们可以依照理智和人类现象学去反驳这点。从理智和人类现象学的角度来看,人是具有超越性的;即使人的选择受制於自然条件,人也能行使自由意志;思维(mind)也不可能简化为大脑(brain)。

也有很多人认为,假如天主存在,祂就不会容许罪恶和不公义存在,因此罪恶的存在證明了天主并不存在。事实上,这个疑问和这份不安也能引领我们找到天主,因为我们察觉到,罪恶和不公义其实是一种被剥夺,一种不应存在的痛苦情况,它呼喊著我们所渴求的美善和正义。假如人自然和基本上并不倾向美善,那麽即使他见到伤害美善的事物或罪恶,他也不会感到苦恼。

人寻求真理、美善和快乐的自然慾望是人类本能地渴望看见天主的徵兆。假若人在追寻这些盼望时受挫,他必定会觉得心愿未了,因为这些盼望就是灵性生活和人类尊严的核心。它的存在於我们内心的深处,正是指出那个召叫我们信赖祂、归向祂的造物主是存在的。如果属於「宇宙论」的论證未能确保我们可以找到那个有位格(personal being)的天主,我们还有一条以人和人的自然慾望作为出发点的途径。这条属於「人类学」的途径会帮助我们看出我们所仰赖的天主,必定是一个有能力去爱的人,一个关心受造物、有位格的天主。

圣经明确地教导,天主已将一套道德规律写在人的心里面。(参閲智 15 : 11-20; 咏 19; 罗2 : 12-16)受基督宗教启发的哲学思想称它为「自然道德律」。圣经指出,所有人不管身处哪一个时代,不论生活在哪一个文化里,都能接触到这套自然道德律,纵管罪恶会窒碍我们认识天主存在等真理。教会不断重複教导和提醒我们,良知和自由的存在,就是人认识天主的途径。[10]

4. 否认天主:无神论的各种起因

可以「證明」天主存在的各种哲学论据,本身并不能使人对(啓示的)天主产生信德。这些论据只可以显示这种信仰是合理的。儘管有这些哲学理据,人仍然可以不相信啓示的天主。原因有几个。首先,虽然这些论据显示出天主存在,又引领人从哲学的角度去探讨天主的某些特徵(例如衪的美善和智慧),但是它们不能指出祂是谁。其次是,信德是人凭著自由意志去对(啓示了自己的)天主所作的回应,而不是一个哲学推论的必然结果。儘管理据放在眼前,人仍然可以拒绝接受它。第三就是,信仰并非来自人;它主要是源於天主,是天主无条件地啓示了自己,并藉由恩宠去感动人心,让人去接受祂。第四是,罪恶蒙蔽了人的思维,使他陷入黑暗之中,难以意识到天主的存在,和以信仰去回应衪的圣言。(参閲《天主教教理》, 37)基於以上原因,尤其是第四个原因,人经常都可以否定天主。[11]

无神论有两种形式。理论的形式是,以理性作为基础去积极地否定天主的存在。而实际的形式则是以日常的生活方式去否定天主。前者是基於对科学实验的结果而作理性的分析而导致的结论;它其实有点自相矛盾,因为天主既是一个灵体(spiritual being),就不是一个实验科学的对象。或许,在哲学推理(philosophical reasoning)的基础上,人可以否定天主的存在,但是这种情况只会是当一个人对实事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观点时才发生,如唯物主义者和有类似意识形态的人。我们经常可以借助形上学和一套基於实事的知识理论,去指出这些哲学推理是缺乏充分基础的。

积极性无神论(positive atheism)的起因通常是人以为「接受了天主就是意味著人是有限制的」:如果天主存在,我们就没有自由了,也不能在世上完全自主。这个观点所忽略的是,一个受造物所拥有的自由和自主,是源於他对天主的依赖的。[12] 其实真相是,历史、尤其是现代史指出,每当人否定天主时,他最终也会否定人,也否定人那具有超越性的尊严。

其他否定天主的人认为,宗教(尤其是基督宗教)是迷信和无知的产物,会阻碍人类进步。不过,我们可以用历史来反驳他们,因为我们不难在历史中发现啓示的基督宗教对个人和人权的理念、对科学的起源和发展带来正面影响。事实上,天主教教会经常(正确地)把个一人的无知视为真信仰的一块绊脚石。总体来说,那些以否定天主作为肯定人类的进步和完美的人,是要维护人类在历史上进步的今世观,从而否定人类在来世才会获得的满全。他们憧景的是一个政治乌托邦,一个纯粹在物质上富足的景况,但是这种景况不能完全满足在人心内的、更深层次的慾望。

在无神论,尤其是实践性无神论的各种起因中,我们必须将信众的坏榜样包括在内。「某程度上,他们忽视信仰教育,对教义做虚妄的诠解,或在自己的宗教、道德及社会生活上存有不足之处 ⋯⋯ 不仅没有揭示天主及宗教的真实一面,反而加以掩蔽。」[13] 另一方面 ,教会自梵二开始就经常指出,基督徒的见證就是实行「新福传」的主要因素。[14]

5. 不可知论和信仰无差别论

不可知论特别在知识份子的圈子里广泛流传。它主张人的理性根本就不能探究任何关於天主和祂是否存在的事。它的拥护者经常都非常努力地做好个人生活和社交生活,但就没有理会这样做的终向是什麽。故此,他们努力去活出一个没有天主的人道主义。这个不可知论的立场,最後往往会和实践性无神论融为一体,因为如果一个人在生活上选择自己那片面的终向,而忽略对自己的自然本性所倾向的、那唯一的真正终向作出任何承诺,他其实已经为自己的一生定下了目标 —— 他选择了一个自私的、只有今生的目标。不可知论者的立场可能值得人对他们有一些尊重,但是我们应该帮助他们诚实地看出,他们其实没有否定天主。他们可以对祂存在和祂在历史中啓示了自己的可能性保持开放的态度。

今天,信仰无差别论是不信天主的主要形式,因此教会训导当局愈来愈重视这个理论。[15] 人们对於天主这个题目缺乏认真的态度,甚至完全忽视它,因为实际上,它是被崇尚物质的生活窒碍了。对於神圣的和甚至伪宗教的东西,宗教无差别论抱有一定程度的同理心,但却没有任何对与错的考虑,犹如它们只是一般消费品。一个人若要长时间维持信仰无差别论的立场,必须不断地寄情於其他的事,以求躱避面对人生更重大的问题。他必须努力在日常生活中和在良心内避开如生死的意义、行为的对错等问题。然而,每个人都会有一天遇到一些人生重要的事情(例如恋爱、初为人父或人母、亲友的突然死亡、喜与悲等)。这时候,人总不能永远停留在宗教无差别论的立场。终有一日,所有男女都必须反问自己有关天主的事。当这些重要事件发生在人的生活中时,我们有责任协助他们认真地寻找天主和面对天主存在这事实。

6. 宗教多元论:我们只有一个真天主,衪在耶稣基督内啓示了自己

藴藏於人心内的宗教精神,如果是真实的,会引领人辨认出唯一的真天主。它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中呈现出来。它也呈现於各种人类对神明的概念和对不同肖像的敬拜之中。对於世界上各种显示人类对天主的真诚追求、重视人类那超然的尊严的宗教,我们必须予以尊重。天主教教会认为,这些宗教都有著天主的神圣真理的「一刹光辉」和分享。[16] 不过,在理解这些宗教时,我们必须作出适当的区别,必须辨识存於其中的迷信、无知、没理性的形式、和相反人的自由和尊严的行为。

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并不会抵触福传。再者,在尊重每个人的自由的同时,对话的目的必须经常是宣扬基督。在基督宗教以外的各种宗教中找到的真理的种子,其实就是「唯一的真理」─ 基督 ─ 的种子。所以,这些宗教都有权利去透过认识那位作为道路、真理、和生命的基督,去接受天主的启示及迈向成熟。天主不会拒绝救赎那些不是故意地不认识福音,但仍依照自然道德律去生活的人,因为他们这种生活方式已经显示出,他们认为这套法律是建基於唯一的真天主的。[17]

在跨宗教的对话中,基督宗教可以明确指出,世上的各种宗教只要能真实地表述人与唯一真天主之间的联繫,它们就是如同基督宗教一样实现自己的目标了。天主只是在基督内对世人彰显了自己,为人解开了人的存在这个谜团,揭开了人所期望的东西的最深层意义。基督是天主和人类之间的唯一中保。[18]

进行跨宗教对话时,基督徒可以怀着希望和正面态度,因为他们知道,每个男女都是按照唯一真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每一个人在静心省察时,都能听到自己的良心所发出的强而有力的声音,引领他走向在耶稣基督身上啓示了自己的唯一天主。基督曾对比拉多说:「我为此而生,我也为此而来到世界上,为给真理作證:凡属於真理的,必听从我的声音。」(若 18 : 37)同样地,基督徒在谈论天主时,不用担心自己会变得偏执,因为他们所讲论的天主,就是那个创造了天地,我们可以从大自然和每个人的良心中辨认出的祂;祂也是救恩史中的天主,曾经彰显给以色列子民,并在基督内降生成人。教会早期的信徒就是这条做的。他们拒绝事奉基督为罗马诸神殿内所供奉的其中一个神,因为他们确信真的天主只有一个。同时他们又竭力指出,那个被哲学家瞥见为世界的起因、原因和基础的天主,正是耶稣基督真天主。[19]

Giuseppe Tanzella-Nitti

基本参考文献:

  • 《天主教教理》,27至49
  • 梵二《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4-22
  • 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信仰与理性》通谕,1998年9月14日,16-35
  • 教宗本笃十六世,《在希望中得救》,2007年11月30日,4-12

注脚:


[1]参閲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信仰与理性》通谕,1998年9月14日,1

[2] 「人与人之间有你我之分,民族与民族之间也存在着差异,但有一种基本共同性超越所有差异,因为各种文化都是为应对个人存在意义的问题,只在形式上有所不同。我们正在这里发现尊重每个文化和每个国家的理由:人们在每个文化中致力反思世界的奥祕,尤其是人类的奥秘。这是表达生命超然境界的方式。每个文化的核心价值都按照自己的方式走向众奥秘的最伟大者——天主的奥秘。」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向联合国大会致词」,1995年10月5日於纽约,9

[3] 参閲梵二《信仰自由宣言》,2

[4] 参閲梵二《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10

[5] 参閲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第三个千年将临之际》宗座书函,1994年11月10日,6;《信仰与理性》通谕,2

[6] 参閲圣多玛斯阿奎纳,《神学大全》,I,q. 2,a. 3;《哲学大全》,I,c. 13. 如果想获得更详细的解释,请翻阅上述两本参考书籍和其他形上学及自然神学的书籍。

[7] 参閲梵一,《天主之子》;《神圣祭师》宗座手谕(1910年);教廷信理部,《真理的恩惠》(1990年),10;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信仰与理性》通谕,67

[8] 「怀着感恩之心,我们除了明白到真正需要的快乐,也知道天主从虚无中创造了天地万物,所有受造物都是为天主而受造。纵然人类不时作出非理智的行为,我们都是有理性的受造物。世上也有非理性动物,包括在地上漫步的走兽, 挖洞栖息的生物,在蓝天白云中飞翔的雀鸟,甚至那些比其他同类更亲近太阳的飞鸟。不过,在众多的奇妙化工中,只有我们人类(我不在现阶段谈及那些天使)可以运用自由跟天主共融。天主堪称宇宙万物的作者,我们有能力颂扬或阻止人颂扬衪的圣名。」圣施礼华,《天主之友》,24

[9] 参阅梵二《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18

[10] 同上,17-18。尤其是,就著教会对道德良知和自由带给人责任这一个教导,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一方面有充分的阐释,另一方面也强调,人是按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参閲《真理的光辉 》通谕(1993年),54-64

[11] 参閲梵二《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19-21

[12] 同上,36

[13] 同上,19

[14] 同上,21;教宗圣保禄六世,《在新世界中传福音》,21;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真理的光辉》通谕,93;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新千年的开始》宗座书函,第三、四章

[15] 参閲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平信徒》宗座劝谕,34;《信仰与理性》通谕,5

[16] 参閲梵二《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2

[17] 参閲梵二《教会宪章》,16

[18] 参閲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救主的使命》通谕,5;教廷信理部,《主耶稣》2000),5、13-15

[19] 参閲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信仰与理性》通谕,34;教宗本笃十六世,《在希望中得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