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七课题:第八

基督就是真理。靠着基督的恩宠,基督徒能够依照真理而生活。

1. 在真理内生活
2. 真理与爱德
3. 为真理作证
4. 违反真理的行为
5. 尊重隐私


「第八诫禁止在对别人的关系上歪曲真理……。违反真理的罪,就是以言语、以行为表示拒绝致力于道德的正直。」(天主教教理,2464)

1. 在真理内生活

「人人因其各有人格,依其自有的尊严,即有理智与自由意志,所以应为人格负责,受其天性的驱使,负有道德责任去追求真理,尤其是有关宗教的真理。每人并且有责任依附已认识的真理,遵循真理的要求而处理其全部生活。」[1]

可是,人认识真理,和以言语、以行为来表达真理的倾向已经被罪恶扭曲了。罪恶伤害了人的本性,给理智带来无知,给自由意志带来腐败。罪恶所带给人类的后果也是:人对真理的热爱被削弱了,人亦倾向于因着自私和自利的原因而互相欺骗。然而,借着基督的恩宠,基督徒仍然能够依照真理而生活。

那个使人作事及说话正直的德行被称为诚实诚恳坦率。(参阅天主教教理,2468)这个德行的三个主要方面如下:

——对待自己要诚恳:也就是说认识自己的行为,包括外在的和内在的(后者即意向、思想、情感等等)行为的真相;毫不害怕面对全面的真理,绝对不会闭眼不理现实;[2]

——对待别人要诚恳:假如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就是说不讲真理或不按真理行事,例如不尊重合约或任何形式的协议、违反诺言的话,人类要共同生活就变得不可能;(参阅天主教教理,2469)

——对待天主要诚恳:天主是全知的,但是祂要求我们、祂的儿女们,向祂显示出真诚:「天主的孩子对待我主如同父亲,天主的孩子不会奉承或奴颜婢膝,也不会讲究客套或仪态,他是絶对地诚恳和信任。人的行为不会使天主感到不齿,天主可以容忍我们一切的不忠信,只要孩子回头,痛改前非、恳求原谅时,我们的天父会宽恕任何的罪过。上主是至善的父亲,祂预期我们悔过求恕的意念,伸开双臂,满怀恩宠地迎接我们。」[3]

在忏悔圣事中和在神修指导中表现出诚恳,对于内修生活 —— 对于单纯、谦卑、和其他德行 —— 的成长是两个特别有效的办法。[4] 如果人要坚毅地跟随耶稣,诚恳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基督就是真理。(参阅若14:6)[5]

2. 真理与爱德

圣经教导我们应在真理中持守爱德。(参阅弗4:15)和所有其他德行一样,诚恳必须是人为了爱天主和爱近人而以细致和谅解的态度去活出来的。

弟兄规劝:这是一种在福音中有记述的行为,就是给一个人指出他犯了的一个错,或是他的一个缺点,好使他能够改善。这种行为真正表现出人的爱德和对真理的热爱;而且有时候,弟兄规劝会是一个严重的责任。

与他人相处时要单纯:单纯就是人在其行为中自然地显露出自己行为的意思。单纯源于人对真理的热爱,以及人切愿自然大方地、毫无矫揉造作地行事,藉此忠诚地反映出他对真理的热爱。这种行为也被称为生活的真诚。和其他人性的德行一样,单纯和诚恳若要成为两个真正无误的德行,必须让明智来引导它们。

诚恳和谦逊:诚恳是增强谦逊的途径(即圣女大德兰所说的「在真理中行走」)。骄傲让人很容易地留意到他人的缺失 —— 夸张失实的、甚至凭空揑造的缺失 —— 和疏忽自己的缺失。人对自己的优点的无序的爱,经常会使人看不见真正的、卑劣满泻的自己。

3. 为真理作证

「见证是一种正义行为,证实真理或使人认识真理。」(天主教教理,2472)基督徒有责任去给真理作见证、给基督作见证。因此,他们必须清晰可见地和首尾一致地给福音作见证,绝对不会隐藏自己的信仰,否则就是以基督为耻;基督曾经说过:「谁若在人前否认我,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否认他。」(玛10:33)

「殉道是对信仰的真理所作的至高见证,殉道是至死不屈的见证。殉道者为死而复活的基督作证,他与基督因爱德而结合。」(天主教教理,2473)当一个基督徒被迫必须以话语或行为否认信仰,否则就丧失现世生命这两难中选择其中一项的时后,他必须准备献出自己的生命。「人纵然赚得了全世界而赔上自己的灵魂,为他有什么益处?」(谷8:36)基督为了给真理作证而被判处死刑。(参阅玛26:63-66)无数基督徒为了忠于对基督的信仰而殉道了;可是,「殉道者的鲜血是新教友的种子。」[6]

「如果殉道代表为伦理作证的顶峰,而不多的人因此被召,但毕竟是一个相称的见证,是所有的教友每天都应准备作的见证,即使要忍受苦难和重大牺牲。实际上,面对各种困难,在日常生活中为忠于伦理秩序,基督徒被召叫,在祈祷中呼求天主的助佑,作英勇般的承诺。这样他或她受刚毅之德的支持,可以作到,如大圣额我略所说:『为了永远的赏报,而爱慕今世的困苦』」(乔布的伦理Moralia in Job,7,21,24)。」[7]

4. 违反真理的行为

「『谎言是有意欺骗而说假话』。主耶稣曾揭发谎言是魔鬼的工作:『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亲魔鬼……他没有真理;他几时撒谎,正出于他的本性,因为他是撒谎者,而且又是撒谎者的父亲(若8:44)。』」(天主教教理,2482)

谎言的严重性,依照其所歪曲的真理本身、环境状况、撒谎者的意图,以及受害者所受损害的程度而衡量。」(天主教教理,2484)「撒谎本身只构成轻微的罪,但若严重侵害正义与爱德,则变成大罪。」(同上)轻浮的说话饶舌的行为(参阅玛12:36)很容易会导致说谎言(例如不真实的、或不公义的批评,夸张,有时甚至沦为诽谤)。

伪证与虚誓:「公开的表达违背真理的言词,具有特别的严重性。在法庭前、就是伪证。如果宣誓讲不实之言,就是虚誓。」(天主教教理,2476)人若犯了这些行为,必须补偿他造成了的伤害。

「尊重别人的声望,禁止对他们可能造成不当的伤害的态度与言语。」(天主教教理,2477)一个人的——自己的和他人的——好名誉和好声望,是一个比财富更珍贵的,对个人的生活、对家庭和对整个社会都是非常重要的权利。侵犯他人名声的罪包括下列几种:

——武断:就是在没有充分的证据下假定某人在某些道德上的缺失(例如在未能肯定的情况下就判断他的一个行为是他怀着恶意而做的)。「你们不要判断,你们也就不受判断;不要定罪,也就不被定罪。」(路6:37;及参阅天主教教理,2477)

——诽谤:就是任何毁坏他人的声望的行为。诽谤可以有两种:(一)流言,就是指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揭露他人的、真实的缺失或弱点(如果在这个人的背后说这些话,就成为私诋);(二)诬揑,就是指强加某种与事实不符的错误或缺失于某人身上。诬揑是一种双重性的恶:它违反真理,也违反正义;它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诬揑出来的事件有多严重,以及它被传播有多远。

今天,这些通过社交媒体发表的、违反真理和侵犯他人好声望的罪行经常出现。所以,我们必须对报章、杂志、电视等所发布的讯息有一个健康的批判精神。天真的、或轻信别人的态度,会使我们作出错误的判断。[8]

诽谤他人(无论是以流言或以诬揑诽谤)的人,有责任以一切可行的方法去恢复被他诽谤了的人的声望。

我们也必须避免与他人在这些罪行中同流合污。同流合污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喜欢聆听那个诽谤他人的人并悦乐于他所说的话;上司不去阻止属下之间的流言也是不对的;还有被诽谤的那个人,如果他因为害怕、疏忽或害羞而不站出来纠正诽谤者以为自己辩护,以及任何人不经思索就把别人诽谤他人的说话传开去,都是相等于合作。[9]

「应当禁止藉谄媚、奉承或逢迎的言语或行为,鼓励或赞成别人行为的邪恶及举止的错谬。如果奉承构成罪恶或重罪的共犯,就是一种严重的过失。服务的善意或友情,不能使口是心非的言语成为正当的。奉承如果只是为取悦于人、为回避坏事、应付一件必然的事,以及为得到合法的好处,则是轻微的罪。」(天主教教理,2480)

5. 尊重隐私

「别人的好处与安全、私生活的尊重与公益,都是足够的理由,对不宜公开的事保持缄默,或使用谨慎的言词。为避免坏榜样,经常需要更严格的谨慎。任何人都没责任给没有权利知道的人揭露真相。」(天主教教理,2489)「传播真理的权利并非无条件的。」(天主教教理,2488)

「和好圣事的秘密是神圣的,在任何借口下都不得泄露。『圣事的秘密是不可侵犯的;所以听告解者不得以言语,或其他任何方式,或藉任何理由揭发告解人。』(天主教法典983,1)」(天主教教理,2490)

人必须保持职业上的秘密,以及所有一般来说是自然的私密。泄露这些私密就是不尊重他人的隐私,可以构成一个违反正义的罪过。

每个人都应该对他人的私生活有合乎公义的保密。媒体对投身政治及公共活动者的私生活的干预,如果侵犯了他们的隐私与自由,是可谴责的。(参阅天主教教理,2492)

社交媒体在公共舆论这个领域上有着一个决定性的影响。在维护真理和如何使社会能够变得基督化这两方面,给在社交媒体内工作的人做使徒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Juan Ramon Areitio

基本阅读:

  • 《天主教教理》,2464-2499

延伸阅读:

  • 圣施礼华,「基督徒对人及其自由的尊重」讲道,载于《基督刚经过》,69-72

脚注:


[1] 梵二《信仰自由宣言》,2;及参阅《天主教教理》,2467

[2] 参阅圣施礼华,《道路》,33,34;及《犁痕》,148:在做省察时要持有「赤裸裸的诚恳」

[3] 圣施礼华,《基督刚经过》,64

[4] 参阅圣施礼华,《炼炉》,126-128

「假如我们想与天主更加亲密地结合的话,真诚是不可或缺的。我的儿子,如果有一只丑陋的『癞蛤蟆』在你心里,要把它赶走!正如我常劝勉你的,你必须先讲出有什么是你不愿意任何人知道的。一旦在告解圣事中除掉心中的『癞蛤蟆』,会感到多么舒服。」(圣施礼华,《炼炉》,193)

[5] 「如果你对天主,对神师,对大众兄弟,都是诚诚恳恳,真真挚挚的,那么,我可以肯定:你一定会持之以恒的。」(圣施礼华,《犁痕》,325)

[6] 「殉道者的鲜血是新教友的种子」(戴尔都良,护教书,s,50;及参阅圣犹思定,与Trifone的对话,110:PG 6,729)

[7] 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1993年8月6日《真理的光辉》通谕,93;及参阅圣施礼华,《道路》,204

[8] 「社会传播工具(尤其是大众媒体)能够在接收者身上,产生某种被动性,使他们对表演或讯息成为缺少警戒性的消费者。面对大众传播媒体,用户应自加节制与严守纪律。他们自己应培养清明及正直的良心,以便更容易地抗拒不太正派的影响。」(《天主教教理》,2496)

「基于职业的关系,新闻工作者在信息传播上,有责任服务真理,及不侵犯爱德。他们应以同样的关心,努力尊重事实的本身,及尊重对人的批判该有的限度。他们要避免造謡中伤。」(《天主教教理》,2497)

[9] 参阅圣施礼华,《道路》,49。私诋是破坏使徒工作的合一的敌人:「闲言闲语,论人是非是糟蹋使徒工作的垃圾。它违反爱德,浪费能量,剥夺和平,并破坏人与天主的共融。」(圣施礼华,《道路》,445;及参阅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