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题:啓示

天主意愿在人类的救恩史之内逐步逐步显露自己那有位格的本质。祂抚育了和引导了一个民族,使这个民族成为祂啓示给人类的说话的保管者。祂也透过这个民族去为世界将来有一天迎接圣言耶稣基督的降生成人而做準备。

1. 天主给人类啓示了自己

「天主因祂的慈善和智慧,乐意把自己启示给人,并使人认识祂旨意的奥秘 (参阅弗1:9)。因此人类藉成为血肉的圣言基督,在圣神内接近父,并成为参与天主性体的人(参阅弗2:18;伯後1:4)。所以不可见的天主(参阅哥1:15;弟前 1:17)为了祂无穷的爱情,藉启示与人交谈,宛如朋友(参阅出33:11;若15:14-15;巴3:38)为邀请人同祂结盟,且收纳人入盟。」[1](参阅《天主教教理》,51)

天主的啓示是由祂创世开始的。从此,祂就延年不断地为自己作见證。(《天主教教理》,288)[2]天主透过祂的受造物而把自己显示给不同时代的人类,使他们认识祂的各种美善和成全。在这一切受造物中,身为天主肖像和形象的人是最能够显示出祂的。然而,天主意愿在人类的救恩史之内逐步逐步显露自己那有位格的本质。祂抚育了和引导了一个民族,使这个民族成为祂啓示给人类的说话的保管者。祂也透过这个民族去为世界将来有一天迎接圣言基督耶稣的降生成人而做準备。(参阅《天主教教理》,54-64)[3]在基督内,天主显示了祂的三位一体的奥秘。祂显示了圣父的计划,就是使天上和地上的万有总归於祂的圣子之内,并使所有人都在祂的圣子内成为儿女(参阅厄1:3-10;哥1:13-20),把他们聚集在一起,藉著圣神而分享祂的永生。藉著圣子及圣神在救恩史中的各项使命,天主啓示自己,并且进行祂的救赎计划。[4]

天主的啓示的内容,包含那些我们可以单凭智慧而掌握到的自然真理,和那些超越人的智慧、人只可凭美善的天主那白白无偿的啓示才能得知的真理。天主的啓示的重点,不是一些关於世界和关於人类的抽象的真理,而是天主自我啓示了的、关於祂自己的奥秘的生活,和祂邀请人类来分享这种生活。

天主的啓示是以互相照亮 [5]、也是「互相紧密串连的行动和说话」来进行的。「天主把自己启示出来,是为使人有能力去回应、认识、和爱慕祂,远胜过他们本身所能做到的。」(《天主教教理》,52)

除了利用行动和外在的记号来啓示自己之外,天主也赐给我们恩宠,去打动我们的心,使我们能够全心地紧贴这些啓示了的真理(参阅玛16:17;若6:44)。这些天主在信友的心内亲密地啓示的真理,与那些天主偶然会赐给某些个别人士的「私人彼露」的真理有所不同。後者虽然已经被视为在教会传统内的圣德的一部分,但是它们并不会传送来一些新的、前所未有的东西,而只是一再提醒信众们某一些天主已经在耶稣基督内啓示了的道理,和劝勉他们去努力地实践它。(参阅《天主教教理》,67)

2. 圣经是天主的啓示的见證

以色列民族在一千几百年的时间之内和在天主的感召和指示之下,在他们世世代代的历史中,把天主所啓示的證言用笔墨记录下来,并且视这些證言为天主在起初时给了亚当和厄娃的啓示所引申出来的。除了那属於以色列民族的、教会日後接纳了的「旧约圣经」之外,在基督的宗徒和首批门徒中,也有几个人以基督在世时的言行的见證者身分,写下了天主所啓示了的、在基督身上充分地实现了的證言,尤其是关於祂的圣死和复活的證言。这些记录,彚成了「新约」全书。

以色列民族的旧约圣经所见證的,正是那个唯一的、创造天地万物的真天主这一个真理。这一点在旧约中的智慧书集中尤其明显。这些书的内容都超脱了纯属以色列人的範围。它们显示出人类面对自我存在而产生的一连串问题,包括:由宇宙的意义引伸到人生的意义(智慧书);由关於死亡、人死後的去向的问题引伸到人在世上的活动(训道篇);由家庭及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关係引伸到人必须靠著德行而生活,以符合创世者天主的计划,和使自己充分地活出自己的本性(箴言、德训篇等等)。

圣经的作者是天主。各个执笔书写圣经的人是受到圣神的默啓而动笔的。他们是圣经各篇的文字的作者。关於圣经的写作,「天主拣选了人,运用他的才智及能力,天主在他们内,并藉他们工作,使他们像真正的著作者,以文字只传授天主所愿意的一切。」[6](参阅《天主教教理》,106)圣经的各执笔者所见證了的,可以被视为天主圣神所见證了的:我们「理当承认圣经是天主为我们的得救,而坚定地、忠实地、无错误地、教训我们的真理。」[7]

若要正确地理解圣经,我们要顾及圣经的两层意义:文字上的、和灵性上的。後者再分为寓言性、道德伦理性、和隐秘性的意义。我们也要顾及圣经书本中的不同部分所使用的文学体裁(参阅《天主教教理》,110,115-117)。圣经必须「在教会内」阅读,就是说,在她活生生的传统和在信仰内阅读(参阅《天主教教理》,111-114)。圣经必须在它赖以写成的天主圣神内阅读和了解。

那些致力於诠释和深入地了解圣经的内容的学者们,都是以自己所拥有的权威去发表自己的硏究结果。然而教会的训导当局,有责任以天主圣神的权威,去作出正确的、信友必须遵从的诠释,因为天主圣神在教宗和与他共融的主教们教训万民时助佑著他们。赖著这个助佑,教会从初世纪就辨认出那些是记载了啓示信仰的书籍,将这些书籍彙编成统称为「正典」的旧约和新约圣经(参阅《天主教教理》,120-127)。

若要正确地诠释圣经作者们就有关世界的自然科学所写了的,我们必须接受圣经中不同的意思和文学体裁。这包括宇宙的初开、地上各种生物的出现、人的生命的出现、和很多自然现象。如果可以有其他的诠释方法,我们不能对所有圣经的章节都用文字表面的、记述历史的方式去作「基本派」的诠释。我们当然也要避免把圣经的某些章节理解为神话故事,妄顾它的历史性含意和天主在所描述的事件中的直接参与。[8]

3. 啓示作为以基督为终点的救恩史

啓示可以被视为天主与人之间的、天主藉它而邀请人去分享祂自己的生命的对话。这样,啓示从起初就是一个引导出「救恩的历史」的「盟约」。天主「给人打开天上救援的道路,更从开始时,就把自己显示给原祖父母。在他们堕落之後,天主许下救赎,重振他们获救的希望(参阅创3:15)。天主又不断地照顾人类,赐给一切恒心行善,寻求救援的人永生(参阅罗2:6-7)。天主在适当的时期召叫亚巴郎,使他成为一个强大民族(参阅创12:2)。圣祖以後,天主藉梅瑟和先知,教导这个民族,使之承认祂是惟一的,生活的真天主,上智的父及公义的审判者,并叫他们期待预许的救世者。如此,天主历经许多世代给福音预备了道路。」[9]

天主与人类之间的盟约,始於原袓父母二人的受造,和他们因著恩宠而分享了属於天主自己的亲密生命。这个盟约由天主与诺厄之间的彩虹缔约所延续,又以明显的方式啓示给了亚巴郎,及後,又以特别的、颁佈十诫的方式啓示给了梅瑟。获得许诺会有百子千孙、天下各民族都会因他而蒙福的亚巴郎,和获得交托法律、祭献和司祭职的梅瑟,两人都是为了在耶稣基督降生和逾越牺牲内实现的、新而永久的盟约作为象徵和预备。创世者天主在起初邀请人类和祂缔结的盟约,被原袓父母所犯的叛逆的罪破坏了。在基督内的新盟约,把我们从这个罪恶中赎回。

救恩史是以基督为终点,是天主为了教导人类而一步一步地揭露的。先知们受到委托去唤醒人民不要忘记这个盟约及它所带来的道德要求。他们清晰地预言那位许诺了会降临的黙西亚。他们宣告了这个属灵的又是永恒的、将会烙在信友的心中的新盟约。基督会藉著真褔八端和祂一切的教导去显露它,去颁布爱的诫命,法律的成全。

耶稣基督是天主啓示的中保,同时又是它的完满成全者。身为成了血肉的圣言,祂是啓示者,同时也是啓示本身:「天主在古时,曾多次并以多种方式,藉著先知对我们的祖先说过话;但在这末期内,祂藉著自己的儿子对我们说了话。天主立了祂为万有的承继者,并藉著祂造成了宇宙。」(希1:1-2)天主藉著祂的圣言,决定性地说述了一切。「所以基督的工程,既是新而决定性的盟约,将永不废除。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光荣显现之前,已经不需要再等待任何新的公共启示。」[10](参阅《天主教教理》,65-66)。天主的啓示,特别地藉著基督的巴斯卦奥蹟,即是基督的苦难、圣死与复活而完成和实现了。这就是天主关於自己的无尽的爱和祂要更新世界的决心的「决定性的圣言」。天主只是透过耶稣基督来把自己显示给人类,及使我们能够了解到自己真正的尊贵和崇高的召唤。[11]

信德作为一种德行,是人对天主的啓示的回应;信德是人因为受到基督的言语和行实所感动而在基督内委身投靠天主。这个啓示的可信性,主要是有赖於对耶稣基督这个人的可信性,说真的,是对祂一生的所言所行的可信性。祂身为中介者,和身为天主啓示的可靠性的基石和满全的角色,使祂在各种宗教的始创者中尤为突出。其他宗教的始创者不会自诩为天主要啓示给人类的完满和成全。他们只会自称为能够带领众人前往这个啓示的中介人。

4. 传递天主的啓示

天主的啓示就是在圣经和圣传之内。两者构成那唯一的、保存著天主圣言的宝藏。[12]两者都是「发自同一的神圣泉源」,是唇齿相依的。圣传传递和诠释圣经,而圣经又验證和确认圣传所传递的一切(参阅《天主教教理》,80-82)。[13]

奠基於宗徒的宣讲的圣传,以活泼和生动有力的方式,去确證和传递圣经以固定成形的文字所记载的东西。「这来自宗徒们的传授,於圣神的默导之下,在教会内继续着,因为对传授的事蹟和言语之领悟都有进展。此进展一则来自信友们的瞻想及研读,因他们把这些事默存於自己的心中(参阅路2 : 19及51);二则因他们对所经历的精神事物有了深切的了解;三则由於主教们的宣讲,他们在继承主教职位时,领受了正确阐述真理的特恩。」[14]

教会训导当局的教导、教父们、祈祷礼仪、在天主恩宠中生活的信友们的共识、和父母日常对子女、和基督徒在使徒工作中传授等等,都是传递天主啓示的每一个部分。事实上,宗徒们所获得、他们又传授给了他们的继𠄘者主教们的一切,就是「包括为善度天主子民的生活,及为增加信德有益的一切。如此,教会藉自己的道理、生活及敬礼,把其自身所是,及其所信的一切永垂於世,并传递於万古千秋。」[15]与教会那「伟大的宗徒圣传」有所不同者,是各样包括神学的、礼仪的、纪律的、和敬礼性的传统。这些传统的价值可以是很有限的,甚至是短暂的(参阅《天主教教理》,83)。

天主的啓示包含著真理和生活。所传递的不只是一套教训,也是一个生活的方式:圣教道理和个人行为是不可分割的。所传递的是一种活生生的经验、一个与复活了的基督的相遇、和这个相遇对於每一个人的生命的意义。所以,教会在谈到啓示的传递时,也会谈到信仰和伦理、生命和习俗、教理和行为。

5. 教会的训导当局,天主啓示的保衞者和获授权的诠释者

「以权威解释所写成或所传授的天主圣言之职权,只属於教会生活的训导当局,它藉耶稣基督的名义而行使其权威。」[16]教会的「生活的训导当局」是由与圣伯多禄的继承人兼罗马教区主教,即教宗,有著共融关係的主教们所组成的。它是给天主的言语的一个服务,目的是为了拯救人灵。所以,「教会的训导权,并不在天主的言语之上,而是为天主的言语服务。教会训导权所教导的,仅是由传授而来的;原来她是谨遵主命,并藉圣神的默佑,虔敬地听取、善加护守、并忠实地陈述天主的言语。凡她因天主的启示所公佈为当信的一切,都是由一个信德的宝库所吸取的。」[17]教会训导当局的教训,正是宗徒圣传的最重要的所在地。我们甚至可以说,教会训导当局是宗徒圣传的「一个圣事性的层面」,也就是说,是它的有形的、外在的表达。

所以,圣经、圣传和教会的训导权构成一种坚实的融合,以至三者之间无一可以独存。[18]这个融合的根基就是圣神。祂是圣经的真正作者、教会活生生的圣传的主角、教会训导权的指引者,是以神恩襄助她的那位。基督新教自其起始时就要采取「唯独圣经」这个原则,而且信友可以自己各自解释圣经。结果就是造成数以千计的教派,这一个不能持续的局面。每一段圣经都有其背景,尤其是有一个传统。它是由这个背景和传统所生,并且要在这个背景和传统内阅读和诠释的。「基本主义」也试图把圣经独立於圣传和教会训导权,错误地谋求藉著唯一以文字的表面意思来解释圣经,去维繫释经的首尾一致性 (参阅《天主教教理》,108)。

教会在教授天主所啓示了的信仰时是不能错的。这个特恩是耶稣基督给教会许诺了的,使她能够孜孜不倦地实践她受託的救赎使命(参阅玛16:18,玛28:18-20;若14:17-26)。这个不能错的教训工作在下述的情况中实现:

a) 在一个大公会议,当与宗徒之首伯多禄的继任人共融的主教们聚在一起时;

b) 当教宗以他的权威颁布一项真理时,或是当他在颁布一项他认为对天主子民的益处是必须的教训时,他所使用的语言和所颁布的文件的性质明显地指出他是藉著他的至公和宗座的权力而颁布的。

c) 当与伯多禄的继任人共融的主教们虽然不是共聚一起,但是同心一志地宣告一项教理或讲授时。倘若一个主教独自一人发表一项教训,虽然他不能享有不能错这个特恩,但是信友们仍然应该尊敬地遵从它,正如他们应该遵从来自主教团体、或是来自教宗的教训一样,纵使这些教训并不是以确凿和不能改变的形式表达。[19]

天主的啓示是不可改变的

在教会内,教理的教训自起初就已经有了。宗徒们所讲授的教理的重点被人记录下来,并且成为了一套望教者必须公开地宣认以求获得圣洗的道理。这些「当信的道理」有助教会釐定了基督徒所信的实在是什麽。此後,教会日渐成长,同时信条的数目亦日益增加。这个情况不是因为有需要去修改或增加当信的道理,而是因为不时都会有一些新的情况出现,教会必须起来抗𧗾某一个异端,或是必须较深入地探讨一个问题,较清𥇦和精準地说明某一点。每当教会训导当局宣布一项新的教理时,她不是在创新,只是在更清楚地解释一些其实已经包含了在天主的啓示之内的事。「当教会训导当局钦定信条时,亦即当它提出蕴藏在天主启示内的真理,或以确定方式提出的其他与这些真理有必然关连的真理,而要求基督子民以坚定不移的信德同意予以接纳时,都是完全凭靠受自基督的权力。」(《天主教教理》,88)

教会的教理教训,例如在信经内所列明的教训,是永恒不变的,因为它所表达的是源於天主的啓示真理,而不是一套由人所制定的真理。然而这些教理教训是可以有条理地发展的。这种发展,可以是由於教会随著时间过去而日渐成熟,对信仰的理解日益加深,亦可以是由於一些新的问题在历史上不同的时刻,在不同的人文背景中出现,教会务必起来按照天主的说话去清楚地解释以前隐含了的一些东西。[20]

关於天主的啓示,忠贞和进步,真理和历史并不是自相矛盾的。[21]耶稣基督是自有已有的真理,也是历史的中心,历史的完满。啓示的真正作者天主圣神,不停地保障著啓示的忠贞,和帮助人类在整个历史中不断地去深入了解它,引领信友们朝著 「一切真理」(参阅若16:13)的方向前进。「不过,即使启示已告完成,却并未完全阐明;这就有待基督徒的信仰,随著年代逐步去吸取它整个的内涵了。」(《天主教教理》,66)。

教理能够得到发展的因素,与速使教会活生生的圣传能够更加显明的因素一样。这些因素就是:主教们的宣讲、信友们的钻硏、对天主的言语的祈祷和默想、神修的经验、和诸圣人的表样。许多时,神学家们硏究所得,又被信友们所相信、圣人们所活出的,教会训导当局在之後才会以其权威去颁布成为教条。[22]

作者:Giuseppe Tanzella-Nitti

基本参考文献:

《天主教教理》,50-133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天主的啓示》教义宪章,1-20

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信仰与理性》通谕,1998年9月14日,7-15

註脚


[1]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天主的啓示》教义宪章,2

[2]参阅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天主的啓示》教义宪章,3;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信仰与理性》通谕,1998年9月14日,19

[3]参阅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天主之子》宪章,1870年4月24日,DS 3004

[4]参阅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教会》教义宪章,2-4;《教会传教工作》法令,2-4

[5]参阅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天主的啓示》教义宪章,2

[6]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天主的啓示》教义宪章,11

[7]同上

[8]以参考科学的方法去正确地诠释圣经的重要指引载於教宗良十三世1893年11月18日的《Providentissimus Deus》通谕;教宗本笃十五世1920年11月15日的《Spiritus Paraclitus》;和教宗比约十二世1950年7月12日的《Humani Generis

[9]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天主的啓示》教义宪章,3

[10]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天主的啓示》教义宪章,4

[11]参阅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22

[12] 「请原谅我如此坚持,但我必须再次提醒你们,信仰的真理是不能由大多数投票表决的。信仰的真理构成信仰的宝库,即基督留给众信徒,并託付教会训导当局保管的多项真理,必须真实地教授和流传。」圣施礼华,以一篇《教会的超性目的》为题的讲道,载於《热爱教会》(香港清泉,2001)一书内,31

[13]参阅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天主的啓示》教义宪章,9

[14]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天主的啓示》教义宪章,8

[15]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天主的啓示》教义宪章,8 ;另参阅脱利腾大公会议1546年4月8日的《Sacrosancta》法令,DS 1501

[16]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天主的啓示》教义宪章,10

[17]同上

[18]参阅同上

[19]参阅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教会议《教会》教义宪章,25;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1870年7月18日的《Pastor aeternus》,DS 3074

[20] 「所以,教会作为一个整体,和她的每一个成员的明达、知识和智慧会随著时日而增进是好的。然而这种增进必须有序,就是说,必须契合教理的指导,和紧随那独一无二的教条的活泼发展。」St Vincent of Lerins, Communitorium,23

[21]参阅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信仰与理性》通谕,11-12,87

[22]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天主的啓示》教义宪章,8(参阅註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