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業團與教區

在聖統制的框架裏,主業團與地方教會的關係是什麼?它的牧靈工作與其他教會團體和修會是否融洽?

教會乃是個有機的整體:在她內的一切團體都參與其生活與使命。主業團也不例外。爲此主業團確實參與每個地方教會的生活。再加以,若無當地主教的邀請,主業團絕不會在該教區設立主業團中心。再者,主業團與當地主教保持不斷的聯係;配合並協助主教達到他的牧民目標。

主業團與其它教區團體是相通的。教區生活是在尊重每個團體自主的前提下展開的。教區生活給予不同團體互動及互助合作的機會。

值得凸顯的一個法律細節:主業團與教區均屬於教會聖統架構而主業團在教區內不是一個分離團體。而主業團也不是一個【信友善會】(association of the faithful)(參:法典298條至329條)。爲此,主業團的團員可以自由參加任何在俗的信友善會。